加快構建以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12月21日,住建部召開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會議強調,2021年要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加強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加快補齊租賃住房短板,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康俊亮表示,此次會議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落地。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一直是政府關注的重點,如何保障新市民的住房問題,將是下一步工作重點。
對此,會議指出,將建立加快構建以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表示,此次會議首次明確建立以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並明確大城市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居者有其屋”是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國家穩定繁榮具有重要基礎作用,在我國自有住房為主體已是不可逆的事實。但也需注意的是,對於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和個人,對於流動性強的家庭和個人,都需要穩定的租賃住房滿足生活需求。
隨著人口加速從農村和非都市圈向都市圈、城市群的轉移,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和住房問題愈加突出。倪鵬飛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新市民落腳的有效途徑,同時,通過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性產權住房補充,通過“租”“售”兩條腿加大對新市民的住房保障。
在加大租賃住房保障的同時,會議還明確,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建立健全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和管理機制。
會議同時指出,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強化城市主體責任,完善政策協同、調控聯動、監測預警、輿情引導、市場監管等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稱,上述機制將調控的事前和事後、市場化和行政化的手段等進行了有機結合。在長效機制方面,四大價格監管體系,即一手房價格體系、二手房價格體系、租賃市場價格體系和地價監管體系或將進一步完善。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