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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明確購房補貼政策細則

杭州
2016-06-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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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華市端午小長假後發佈《金華市區購房財政補貼申領辦法》,對此前提出的1%購房財政補貼"新政"作出具體解釋,明確在金華市區直接購買新建商品房方可享受該補貼,購買二手房、商鋪等非住宅商品房則不列入補貼範圍。此舉旨在進一步提升去庫存的力度。

杭州是此輪全國房地產投資和樓市旺銷的熱點二線城市,而同是一省又毗鄰的三四線城市金華,卻仍在為去庫存"著急"。根據金華市房地產交易辦證中心提供的資料,今年1至4月金華新建商品房累計成交套數4464宗,同比下降4.67%,累計成交面積49.91萬平方米,同比下降6.84%。其中,新建商品住宅累計銷售面積為40.9萬平方米,同比下降6.63%。

截至4月底,按照2016年月均銷售量計算,金華新建商品住宅的消化週期為16.96個月,與浙江省提出的消化週期控制在12個月以內的目標仍有不小的差距。

此前,金華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金華市區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內容涉及打通保障房與商品房的通道、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鼓勵引導購房在內的9條房產"新政"。其中"政策出臺後1年內購買商品房並辦理合同備案的,政府對購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額的1%給予補貼"引人關注。

最新出臺的辦法,明確了享受補貼需同時符合三個條件,即房地產企業在市區範圍內開發的商品住房,不包括單位統一建造的集資房、經濟適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購房人直接向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2016年4月27日至2017年4月26日期間簽訂購買合同並辦理備案的。

浙江省社科院區域經濟所副研究員李明豔認為,給予補貼是提升購買力的一種途徑,金華出臺的房地產政策"組合拳",在一定程度上將起到提振市場信心、釋放潛在需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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