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政府瞭解到,為促進房地產去庫存工作順利進行,吉林省根據各地商品房庫存規模和房地產市場實際,將全省城市分為四種類型,實行"一城一策",爭取利用2-3年時間,使本地區庫存處於合理水準。
四類城市中,一類城市為庫存規模大、需求較為旺盛的城市,包括長春、吉林、松原、梅河口、農安等5個城市和地區。二類為庫存規模大、需求不旺盛的城市,包括通化、四平、遼源、公主嶺、榆樹、伊通、延吉、琿春等8個城市和地區。三類為庫存規模小、需求不旺盛的城市,包括白山、長春市雙陽區、德惠、永吉、舒蘭等23個城市和地區。四類城市為庫存規模小、需求較為旺盛的城市,包括白城、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長春市九台區、樺甸、梨樹、雙遼等15個城市和地區。
通過分類調控,吉林省計畫通過到2018年底,一類城市商品住房庫存量比2015年年底減少25%,二類和三類城市減少30%,四類城市不設任務。
此外,吉林還從土地供應入手,進行總量控制。吉林省國土廳副廳長王順軍說,吉林省已明確要求各市縣本年度住房用地供應量不得超過過去5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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