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 醫療保健

中醫藥法草案三審稿正提交人大常委審議

中国证券网
2016-12-19 15:09

已收藏

12月19日從新華社用戶端獲悉,中醫藥法草案三審稿正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中醫藥法草案。從之前媒體報導內容來看,中醫藥法從條例到法律,針對中醫藥的立法不僅是提升規範的位元階和效力,更突出的是對中醫藥發展做全方位的促進和引導。

  
綜合21世紀經濟報導等媒體消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之前的解讀來看,《中醫藥法》遵循“規範與扶持並重”的思路。此次《中醫藥法》在總則中首次明確了中醫藥既包括漢藥,也包括少數民族醫藥。在清楚定義的基礎上,在第三條就強調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充分”發揮中醫藥的作用。在上述前提下,《中醫藥法》首次提出發展中醫藥教育、推廣應用中醫藥科學技術成果、促進中醫藥的國際傳播和應用。

  
“中醫藥要服務現代化發展”,中國科學院院士陳凱先認為“疾病造成的死亡前十位中慢性病占80%以上”的現實,表明了當代醫學模式正遭遇慢性病的巨大挑戰,在這樣的前提下,發揚傳統醫學的優勢是當代醫學發展的潮流。

  
具體到中醫藥服務與中藥產業發展,《中醫藥法》仍以促進規範化為主調。

  
在中醫醫療機構的設置上,曾經的《條例》只要求中醫醫療機構設置符合中央和地方的相關標準。而《中醫藥法》一改過去的模糊表述,明確強調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在此基礎上,《中醫藥法》明確地區分了中醫醫師與西醫醫師不同的執業資格取得方式。按照規定,中醫專長人員,經兩名及以上醫師推薦,經實踐技能考核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而在藥材種養殖、評價、流通和生產上,《中醫藥法》以“鼓勵”為主。首先鼓勵發展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嚴格管理農業投入品使用。此外,《中醫藥法》提出國家建立道地中藥材評價體系,支持道地中藥材品種選育。在流通上,《中醫藥法》鼓勵發展中藥材現代流通體系,提高中藥材包裝、倉儲等技術水準。

  
中醫藥在過去的20年中已有相當的發展,業內人士表示,政策和法規層面的引導,將使中醫藥發展再提速。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