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在上述檔中要求,各銀保監局應重點打擊2019年7月1日後財險機構仍通過虛列業務及管理費違規支付手續費、給予保險合同外其他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局查實財險機構7月1日前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繼續依據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此外,各銀保監局應根據各財險公司今年上半年的費用異動、7月1日至15日保費異動情況和當地車險市場的反映情況,有針對地開展現場調查,重點是帶頭擾亂市場秩序的大公司以及頂風作案的中小公司。
各銀保監局查實財險機構7月1日後未按規定使用報批的車險條款和費率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對於有完整證據鏈或證據清晰的舉報線索,銀保監局應實行快查、快處、快通報,切實增強監管措施的實效性和震懾力。
根據上述要求,各銀保監局應及時將查處情況報送銀保監會財險部,銀保監會財險部將綜合各派出機構查處的財險機構7月1日後發生的違法違規情況、對相關財險公司採取停止省級分支機搆或總公司(即全轄所有分支機搆)使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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