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試點近兩年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下稱試驗區)迎來政策利好。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試驗區內企業註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探索擴大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交易商協會為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開闢綠色通道,支持即報即核,專人負責。
2017年6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經過近兩年的摸索,試驗區已經取得一定成效。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今年3月在兩會記者會上表示,下一步綠色金融發展要做好的核心工作之一是構建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目前已有一些基礎,五大試驗區有許多經驗可以總結。
據陳雨露介紹,2016年以來,中國加快了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步伐。截至去年末,中國21家銀行的綠色貸款的餘額達到8萬多億元,綠色債券存量規模接近6000億元,位居世界前列。
此次《通知》又將為試驗區建設以及綠色債券的發展添上一把力。《通知》指出,支持試驗區內企業註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鼓勵試驗區內承擔綠色項目建設且滿足一定條件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類企業作為發行人,註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用於綠色專案建設。
《通知》稱,探索擴大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途。研究探索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投資於試驗區綠色發展基金,支持地方綠色產業發展。探索試驗區內綠色企業註冊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主要用於企業綠色產業領域的業務發展,可不對應到具體綠色項目。
在工具的選擇上,《通知》鼓勵試驗區內企業通過註冊發行定向工具、資產支援票據等不同品種的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增加融資額度,豐富企業融資管道。在產品方面,《通知》指出,因地制宜,研究探索與試驗區經濟特徵相適應的創新產品。支援試驗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結構創新,鼓勵試驗區內企業發行與各類環境權益掛鉤的結構性債務融資工具、以綠色項目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援的綠色資產支援票據等創新產品。
與此同時,交易商協會為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開闢綠色通道,加強綠色債務融資工具註冊服務。支援即報即核,專人負責,為試驗區內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更多便利。註冊地在試驗區的企業如出現債務融資工具還本付息逾期或違約時,交易商協會應定期將相關資訊回饋人民銀行相關部門,作為人民銀行對試驗區建設的考核參考。
制定鼓勵措施的同時,人民銀行也注重對風險的防範。《通知》要求,堅持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與地方政府債務嚴格切割,債務融資工具不具有地方政府信用,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支援試驗區地方政府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監測和評估,密切監測綠色債券支持專案的償付能力,建立健全綠色債券風險預警機制和市場約束機制,積極穩妥做好相關風險防範和化解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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