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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發佈商業銀行淨穩定資金比例資訊披露辦法

北京
2019-03-19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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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記者李延霞)為進一步強化市場約束,提高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水準,銀保監會19日對外發佈《商業銀行淨穩定資金比例資訊披露辦法》,明確商業銀行淨穩定資金比例資訊披露的頻率、內容、資料品質等相關要求。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董事會保證所披露的淨穩定資金比例資訊真實、準確、完整,就其保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要求商業銀行保證淨穩定資金比例對外披露資料與監管報送資料之間的一致性。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首次披露時應披露最近三個季度的淨穩定資金比例相關資訊,不對歷史資料過度追溯,只要求商業銀行在2019年進行首次披露時追加披露2018年末相關資訊。

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適用淨穩定資金比例監管要求的商業銀行應按辦法要求披露相關資訊,包括資產規模不小於2000億元人民幣的商業銀行以及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資產規模小於2000億元人民幣但適用流動性覆蓋率和淨穩定資金比例的商業銀行。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中國金融創新和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進,流動性風險已成為我國銀行業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淨穩定資金比例的資訊披露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市場約束機制在流動性風險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促進商業銀行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促進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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