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經 > 金融

商業銀行首單 中行400億元永續債將發行

中国财富网
2019-01-23 11:54

已收藏

首單商業銀行永續債落地在即。1月22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在中國債券資訊網掛網。同時掛網的還有《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中國銀行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的批復》《中國人民銀行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檔。

募集說明書中的“發行人聲明”顯示,為補充資本,增強運營實力,提高抗風險能力,經監管核准,中國銀行將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總額不超過400億元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第一期)”(下稱本期債券)。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將用於充實中國銀行其他一級資本。 截至2018年9月末,中國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1.99%。

募集說明書顯示,本期債券的發行首日和簿記建檔日為1月25日,發行期限為1月25日至1月29日。本期債券的發行規模為不超過人民幣400億元。基本發行量300億元,上彈發行量不超過400億元,下彈發行量不低於200億元。最小認購金額為1000萬元,且必須是500萬元的整數倍。

在債券期限方面,募集說明書顯示,本期債券的存續期與發行人持續經營存續期一致。

此外,本次發行附帶有條件贖回條款。根據募集說明書,自發行之日起5年後,發行人有權于每年付息日(含發行之日後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贖回本期債券。但發行人須在得到銀保監會批准並滿足一定條件的前提下行使贖回權:要麼使用同等或更高品質的資本工具,替換被贖回的本期債券,並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備可持續性的條件下才能實施資本工具的替換;要麼行使贖回權後的資本水準,仍明顯高於銀保監會規定的監管資本要求。

募集說明書顯示,發行人有權於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贖回本期債券:在本期債券發行後,不可預計的監管規則變化導致本期債券不再計入其他一級資本。

據悉,本期債券本金的清償順序在存款人、一般債權人和次級債務之後,股東持有的股份之前;與發行人其他償還順序相同的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同順位受償。

在派息方面,本期債券派息來自於可分配專案,不與發行人自身的評級掛鉤,也不隨未來評級變化而調整;發行人有權部分或全部取消派息,且不構成違約事件。發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派息的收益用於償付其他到期債務。

1月17日,銀保監會批准中國銀行發行不超過400億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銀保監會表示,這是我國商業銀行獲批發行的首單此類新的資本工具,有利於進一步充實資本,優化資本結構,擴大信貸投放空間,提升風險抵禦能力。同時也有利於豐富債券市場投資品種,滿足投資者多樣化需求。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