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11月9日發佈“中國銀行支持民營企業二十條”。從內容看,中國銀行將開展授信政策全面重檢,對可能不利於服務民營企業的規定、條款進行修訂或廢止,一視同仁地對待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
除了明確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中國銀行還出臺續貸再融資政策,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可通過風險可控的借新還舊、展期、變更借款人、調整還款計畫等方式,解決客戶臨時性資金周轉問題。對於出現重大風險的客戶,發揮債委會機制作用,通過利率優惠、引入戰略投資者、並購合作等方式,積極促成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互相合作、互相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行還將在企業第一還款來源覆蓋充分的前提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負債水準合理、履約記錄良好的優質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放款。
在完善考核機制方面,中國銀行提高民營企業授信業務的考核權重,引導分支機搆提升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性,加大對優質民營企業及中小微企業的授信投放。
為健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中國銀行制定《中國銀行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責任認定盡職免責操作指引(2018年版)》,明確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盡職免責的情形,以及從輕、減輕責任情形,為全轄各級機構做好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障。梳理授信服務全流程、各崗位的職責要求,厘清各環節責任,打消全轄各級機構服務民營和中小企業的顧慮。
在拓寬企業融資管道方面,中國銀行將設立基石投資帳戶,利用自有資金撬動市場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投資力度;還將通過債券風險緩釋工具支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中國銀行將設立或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緩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壓力,協助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全文如下
中國銀行支持民營企業二十條
中國銀行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營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把服務好民營企業作為落實“穩就業、穩金融、穩投資、穩外貿、穩外資、穩預期”的重要抓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繼續全面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普惠金融等重點領域的支援保障力度,切實服務實體經濟。
一、優化授信政策
1、開展授信政策全面重檢,對可能不利於服務民營企業的規定、條款進行修訂或廢止,一視同仁地對待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
2、對暫時遇到經營困難,但產品有市場、專案有發展前景、技術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出臺續貸再融資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可通過風險可控的借新還舊、展期、變更借款人、調整還款計畫等方式,解決客戶臨時性資金周轉問題。對於出現重大風險的客戶,發揮債委會機制作用,通過利率優惠、引入戰略投資者、並購合作等方式,積極促成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互相合作、互相支持。
3、完善抵質押率相關制度,合理調整抵質押率,擴大可接受抵質押物範圍。注重對企業第一還款來源的分析判斷,在第一還款來源覆蓋充分的前提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負債水準合理、履約記錄良好的優質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放款。
二、提高服務質效
4、主動加強與民營企業的溝通與聯繫,提前瞭解企業資金狀況和業務需求,及時對接企業經營周轉需要,支援穩定企業日常經營。對困難企業加大現場走訪頻度,至少每季度一次。授信到期前3個月,提前與客戶溝通設計下一期授信方案。
5、持續推進授信審批效率提升工作。對於優質民營企業,加強平行作業,盡責環節儘早介入,確保審批時效。優化審批流程,試行審批人制,提升審批效率。
6、優化總行許可權項目審批發起材料。取消五項發起要件材料,優化業務發起機構在授信專案發起環節的簽字流程,提高總行審批許可權項目發起及審批效率。適度簡化貸款發放送審材料,規範審核時效要求,提高貸款發放效率。
三、加強資源配置
7、完善考核機制,提高民營企業授信業務的考核權重,引導分支機搆提升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性,加大對優質民營企業及中小微企業的授信投放。
8、加大對民營企業、普惠金融資源配置力度。建立民營企業白名單,加大對白名單等重點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為普惠金融業務配備專項規模,專款專用。
四、健全盡職免責
9、健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制定《中國銀行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責任認定盡職免責操作指引(2018年版)》,明確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盡職免責的情形,以及從輕、減輕責任情形,為全轄各級機構做好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障。梳理授信服務全流程、各崗位的職責要求,厘清各環節責任,打消全轄各級機構服務民營和中小企業的顧慮。
五、拓寬融資管道
10、實施民營企業債券(含資產證券化)融資支援計畫,進一步在境內外債券市場拓寬民營發行人群體,通過覆蓋全球的承分銷網路,加大民營企業境內外債券承分銷力度;設立基石投資帳戶,利用自有資金撬動市場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投資力度;通過債券風險緩釋工具支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11、選擇部分暫時遇到困難、但產品有市場、專案有發展前景、技術有市場競爭力的民營企業進行市場化債轉股;設立或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緩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壓力,協助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六、降低融資費用
12、對中小企業合理定價,減免不合理費用,切實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
降低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嚴格落實“七不准”“四公開”要求,從嚴落實“兩禁兩限”政策,主動改“限”為“禁”,執行“四禁”政策,全部不允許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四類費用。小微企業房地產類押品評估費一律由我行承擔。
七、完善服務模式
13、加強對大型民營企業的服務。提升服務層級,將優質的超百家大型民營企業由總行牽頭,統籌並傾斜行內資源優先支持其授信需求。
14、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授信服務。升級中小企業“中銀信貸工廠2.0”模式,擴大客戶範圍,通過端對端、流水線和標準化的規範操作,有效提高中小企業的服務效率與水準。
15、加大對縣域和小微企業的服務。進一步拓展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服務網路,未來三年中銀富登網點數量達到150家,覆蓋全國19個省(市)縣域農村,地區分佈以中西部金融服務空白或薄弱縣域為主,切實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客戶的融資需求。
八、創新產品服務
16、推廣“中銀稅貸通”,以企業納稅資料與納稅信用評級等資訊為主要依據,向納稅記錄良好且符合普惠標準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
推廣科技企業“中關村模式”,針對中小科技企業的發展規律和經營特點,採取獨立的授信審批流程和模式,解決一批擁有核心技術、市場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業融資難問題。
17、升級“中銀全球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通過中小企業跨境撮合GMS系統,將跨境撮合由“線下”向“線上”轉型,實現全流程、全自動、全天候的線上金融服務,助力中小外貿企業融入全球資金鏈、價值鏈和產業鏈,解決企業面臨的技術、市場、資金和管理等經營困難。
18、加強多元化避險引導。放寬10家重點分行即期結售匯對客報價許可權,降低保值成本;主動將市場訊息及我行專業觀點通過微信公眾號、網路視頻等方式及時傳遞給企業,提供高附加值市場諮詢服務,協助客戶做好動態保值。
19、搭建全球支付創新平臺(GPI)、網銀線上單證平臺和線上供應鏈平臺等多種線上管道。配合國家口岸辦、海關總署等進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金融服務模組建設,通過電子匯總徵稅保函的電子傳輸功能,實現關稅保函的電子化作業及匯總擔保資料的“銀行即傳、海關即收、企業即用”,為外貿企業提供“一份保函、全國通用”、“先放行、後繳稅”通關便利。
20、建立完善高效標準化的線上資金交易平臺,實現自助交易為主、人工接單為輔,加快電子交易平臺升級,推出新一代平臺,實現對客產品推介、交易報價、風險管理、資金清算的一體化服務;同時適應中小企業交易習慣,大力研發對公手機銀行APP、“E融匯”企業版等移動化交易工具。
除了明確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中國銀行還出臺續貸再融資政策,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可通過風險可控的借新還舊、展期、變更借款人、調整還款計畫等方式,解決客戶臨時性資金周轉問題。對於出現重大風險的客戶,發揮債委會機制作用,通過利率優惠、引入戰略投資者、並購合作等方式,積極促成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互相合作、互相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行還將在企業第一還款來源覆蓋充分的前提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負債水準合理、履約記錄良好的優質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放款。
在完善考核機制方面,中國銀行提高民營企業授信業務的考核權重,引導分支機搆提升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性,加大對優質民營企業及中小微企業的授信投放。
為健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中國銀行制定《中國銀行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責任認定盡職免責操作指引(2018年版)》,明確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盡職免責的情形,以及從輕、減輕責任情形,為全轄各級機構做好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障。梳理授信服務全流程、各崗位的職責要求,厘清各環節責任,打消全轄各級機構服務民營和中小企業的顧慮。
在拓寬企業融資管道方面,中國銀行將設立基石投資帳戶,利用自有資金撬動市場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投資力度;還將通過債券風險緩釋工具支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中國銀行將設立或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緩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壓力,協助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全文如下
中國銀行支持民營企業二十條
中國銀行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民營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把服務好民營企業作為落實“穩就業、穩金融、穩投資、穩外貿、穩外資、穩預期”的重要抓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繼續全面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普惠金融等重點領域的支援保障力度,切實服務實體經濟。
一、優化授信政策
1、開展授信政策全面重檢,對可能不利於服務民營企業的規定、條款進行修訂或廢止,一視同仁地對待國有企業、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
2、對暫時遇到經營困難,但產品有市場、專案有發展前景、技術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出臺續貸再融資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可通過風險可控的借新還舊、展期、變更借款人、調整還款計畫等方式,解決客戶臨時性資金周轉問題。對於出現重大風險的客戶,發揮債委會機制作用,通過利率優惠、引入戰略投資者、並購合作等方式,積極促成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互相合作、互相支持。
3、完善抵質押率相關制度,合理調整抵質押率,擴大可接受抵質押物範圍。注重對企業第一還款來源的分析判斷,在第一還款來源覆蓋充分的前提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治理完善、負債水準合理、履約記錄良好的優質民營企業,提供信用放款。
二、提高服務質效
4、主動加強與民營企業的溝通與聯繫,提前瞭解企業資金狀況和業務需求,及時對接企業經營周轉需要,支援穩定企業日常經營。對困難企業加大現場走訪頻度,至少每季度一次。授信到期前3個月,提前與客戶溝通設計下一期授信方案。
5、持續推進授信審批效率提升工作。對於優質民營企業,加強平行作業,盡責環節儘早介入,確保審批時效。優化審批流程,試行審批人制,提升審批效率。
6、優化總行許可權項目審批發起材料。取消五項發起要件材料,優化業務發起機構在授信專案發起環節的簽字流程,提高總行審批許可權項目發起及審批效率。適度簡化貸款發放送審材料,規範審核時效要求,提高貸款發放效率。
三、加強資源配置
7、完善考核機制,提高民營企業授信業務的考核權重,引導分支機搆提升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性,加大對優質民營企業及中小微企業的授信投放。
8、加大對民營企業、普惠金融資源配置力度。建立民營企業白名單,加大對白名單等重點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為普惠金融業務配備專項規模,專款專用。
四、健全盡職免責
9、健全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制定《中國銀行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責任認定盡職免責操作指引(2018年版)》,明確普惠金融(小微企業)、涉農、扶貧授信業務盡職免責的情形,以及從輕、減輕責任情形,為全轄各級機構做好民營及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障。梳理授信服務全流程、各崗位的職責要求,厘清各環節責任,打消全轄各級機構服務民營和中小企業的顧慮。
五、拓寬融資管道
10、實施民營企業債券(含資產證券化)融資支援計畫,進一步在境內外債券市場拓寬民營發行人群體,通過覆蓋全球的承分銷網路,加大民營企業境內外債券承分銷力度;設立基石投資帳戶,利用自有資金撬動市場資金,加大對民營企業投資力度;通過債券風險緩釋工具支援民營企業債券融資。
11、選擇部分暫時遇到困難、但產品有市場、專案有發展前景、技術有市場競爭力的民營企業進行市場化債轉股;設立或參與股權投資基金,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緩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壓力,協助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六、降低融資費用
12、對中小企業合理定價,減免不合理費用,切實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
降低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嚴格落實“七不准”“四公開”要求,從嚴落實“兩禁兩限”政策,主動改“限”為“禁”,執行“四禁”政策,全部不允許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四類費用。小微企業房地產類押品評估費一律由我行承擔。
七、完善服務模式
13、加強對大型民營企業的服務。提升服務層級,將優質的超百家大型民營企業由總行牽頭,統籌並傾斜行內資源優先支持其授信需求。
14、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授信服務。升級中小企業“中銀信貸工廠2.0”模式,擴大客戶範圍,通過端對端、流水線和標準化的規範操作,有效提高中小企業的服務效率與水準。
15、加大對縣域和小微企業的服務。進一步拓展中銀富登村鎮銀行服務網路,未來三年中銀富登網點數量達到150家,覆蓋全國19個省(市)縣域農村,地區分佈以中西部金融服務空白或薄弱縣域為主,切實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客戶的融資需求。
八、創新產品服務
16、推廣“中銀稅貸通”,以企業納稅資料與納稅信用評級等資訊為主要依據,向納稅記錄良好且符合普惠標準的小微企業提供信用貸款。
推廣科技企業“中關村模式”,針對中小科技企業的發展規律和經營特點,採取獨立的授信審批流程和模式,解決一批擁有核心技術、市場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業融資難問題。
17、升級“中銀全球中小企業跨境撮合服務”,通過中小企業跨境撮合GMS系統,將跨境撮合由“線下”向“線上”轉型,實現全流程、全自動、全天候的線上金融服務,助力中小外貿企業融入全球資金鏈、價值鏈和產業鏈,解決企業面臨的技術、市場、資金和管理等經營困難。
18、加強多元化避險引導。放寬10家重點分行即期結售匯對客報價許可權,降低保值成本;主動將市場訊息及我行專業觀點通過微信公眾號、網路視頻等方式及時傳遞給企業,提供高附加值市場諮詢服務,協助客戶做好動態保值。
19、搭建全球支付創新平臺(GPI)、網銀線上單證平臺和線上供應鏈平臺等多種線上管道。配合國家口岸辦、海關總署等進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金融服務模組建設,通過電子匯總徵稅保函的電子傳輸功能,實現關稅保函的電子化作業及匯總擔保資料的“銀行即傳、海關即收、企業即用”,為外貿企業提供“一份保函、全國通用”、“先放行、後繳稅”通關便利。
20、建立完善高效標準化的線上資金交易平臺,實現自助交易為主、人工接單為輔,加快電子交易平臺升級,推出新一代平臺,實現對客產品推介、交易報價、風險管理、資金清算的一體化服務;同時適應中小企業交易習慣,大力研發對公手機銀行APP、“E融匯”企業版等移動化交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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