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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有望參與稅延養老險

中国证券网
2018-04-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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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門12日發佈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公募基金未來有望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再加上近日首批養老目標基金獲准上報,公募基金在養老第三支柱中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

通知明確了兩方面內容:首先,試點期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完善養老帳戶管理制度,制定銀行、公募基金類產品指引等相關規定,指導相關金融機構產品開發。做好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資訊平臺(以下簡稱“中登公司平臺”)與商業銀行、稅務等資訊系統的對接準備工作。同時,由人社部、財政部牽頭,聯合稅務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等單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務資訊平臺。

其次,試點結束後,根據試點情況,結合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有序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將公募基金等產品納入個人商業養老帳戶投資範圍。

也就是說,試點期間,公募基金、中登公司將在證監會的指導下,堅持帳戶制導向,有序開展準備工作。一年以後公募基金將被納入個人商業養老帳戶投資範圍,可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屆時公募基金的專業理財能力將在養老第三支柱中進一步發揮作用。

華夏基金表示,從第三支柱制度探索的角度來看,通知中提到的有關政策是一個新的起點,放在與國際接軌進程的大背景中,也是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進行的有益探索。

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認為,通知明確了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的基本概念、推進路線與時間表,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也給證券基金行業留下一年的準備時間。

胡立峰表示,保險產品姓“保”,公募基金產品姓“投資”,這兩類產品的定義、內涵差異非常大。兩類產品依序開展體現了先保基本保障再增加長期投資的思路。目前是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先試點,預計試點結束後全面開展時公募基金產品扣除限額將大幅度提升,從而引導居民通過第三支柱的公募基金,為資本市場提供中長期發展資金,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上海證券創新發展總部總經理劉亦千表示,個人稅延養老險落地將起到多方共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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