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科創企業融資新模式,商業銀行對投貸聯動的熱情正日漸升溫。《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在南方省市調研獲悉,部分試點行開展投貸聯動業務初顯成效。包括上海銀行、上海華瑞銀行等在內的多家銀行,經過近一年多的試水,商業模式探索基本完成,外部投貸聯動初見成效。
“在過去近一年半時間的探索過程中,我行投貸聯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基本完成了投貸聯動商業模式的探索。我們的投貸聯動不是圖一時之快,而是以工匠精神打造的‘六專’機制。”上海華瑞銀行行長朱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據他透露,經過三到五年的努力,科創金融在華瑞銀行的資產規模和收入占比將確保超過10%,力爭達到15%。
朱韜所說的“六專”機制,為上海銀監局此前發佈的《關於上海銀行業提高專業化經營和風險管理水準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創投型信貸模式“六專原則”,即專營的組織架構體系、專業的經營管理團隊、專用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專門的執行資訊系統、專項激勵考核機制、專屬客戶的信貸標準。這種模式借鑒了創投機構的做法,並需要與創投機構建立密切的合作關係。
上海銀行在試點過程中走的是“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的投貸聯動綜合金融服務之路。“前期我們已向監管部門上報了投貸聯動試點方案,並申請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專司科創企業股權投資業務。今年以來,我行加快了投貸聯動業務各項基礎機制建設和準備,初步構建了以‘貸’為本,以‘貸’帶‘投’,以‘投’補‘貸’,‘投貸’聯動的決策機制;重點集聚上海大張江‘一區二十二園’,支持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領域科技型成長小企業。”上海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總經理朱會沖介紹。
科創企業無可比擬的成長性催熱了銀行投貸聯動試水的熱情,而投貸聯動模式的日趨完善也加速了科創企業融資進程。浦發矽谷銀行日前發佈的《中國創新經濟特別報告》顯示,2017年以來科創企業融資再度升溫,這對於資金體量龐大的銀行而言,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投貸聯動無疑成為銀行機構探索轉型發展的突破點。“我們未來將聚焦硬科技投資,持續推進科技金融創新,不遺餘力地促進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本的有效對接,著力打造‘硬科技、高科技、新科技’金融助力器,共創價值發現新模式。”朱韜表示。
事實上,投貸聯動並非首批10家試點銀行的“專利”,與投貸聯動相類似的業務,業內一直都在做。
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各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意味著,在“投貸聯動”中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載體,必須是商業銀行自身外的協力廠商機構,在業務模式上,目前主要包括“銀行+子公司”、“銀行+VC/PE”、“銀行+其他機構”三種。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目前投貸聯動首批十家試點銀行的子公司僅國開行一家落地,但包括上海華瑞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開始兩手準備。“我們一邊等待有關部門設立投資功能全資子公司的批復,一邊修煉‘內功’,做好制度建設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朱韜表示,“在投貸聯動中,銀行與子公司之間,既要在業務上相互聯動,又要做到獨立運作、風險隔離。”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除存在法律關係和財務上的瑕疵外,如果銀行沒有境內全資投資子公司,在投貸聯動時還可能存在產業目錄限制和風險權重的困惑。
“在過去近一年半時間的探索過程中,我行投貸聯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基本完成了投貸聯動商業模式的探索。我們的投貸聯動不是圖一時之快,而是以工匠精神打造的‘六專’機制。”上海華瑞銀行行長朱韜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據他透露,經過三到五年的努力,科創金融在華瑞銀行的資產規模和收入占比將確保超過10%,力爭達到15%。
朱韜所說的“六專”機制,為上海銀監局此前發佈的《關於上海銀行業提高專業化經營和風險管理水準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創投型信貸模式“六專原則”,即專營的組織架構體系、專業的經營管理團隊、專用的風險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專門的執行資訊系統、專項激勵考核機制、專屬客戶的信貸標準。這種模式借鑒了創投機構的做法,並需要與創投機構建立密切的合作關係。
上海銀行在試點過程中走的是“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的投貸聯動綜合金融服務之路。“前期我們已向監管部門上報了投貸聯動試點方案,並申請設立投資功能子公司,專司科創企業股權投資業務。今年以來,我行加快了投貸聯動業務各項基礎機制建設和準備,初步構建了以‘貸’為本,以‘貸’帶‘投’,以‘投’補‘貸’,‘投貸’聯動的決策機制;重點集聚上海大張江‘一區二十二園’,支持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等四新領域科技型成長小企業。”上海銀行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總經理朱會沖介紹。
科創企業無可比擬的成長性催熱了銀行投貸聯動試水的熱情,而投貸聯動模式的日趨完善也加速了科創企業融資進程。浦發矽谷銀行日前發佈的《中國創新經濟特別報告》顯示,2017年以來科創企業融資再度升溫,這對於資金體量龐大的銀行而言,在利率市場化背景下,投貸聯動無疑成為銀行機構探索轉型發展的突破點。“我們未來將聚焦硬科技投資,持續推進科技金融創新,不遺餘力地促進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本的有效對接,著力打造‘硬科技、高科技、新科技’金融助力器,共創價值發現新模式。”朱韜表示。
事實上,投貸聯動並非首批10家試點銀行的“專利”,與投貸聯動相類似的業務,業內一直都在做。
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各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意味著,在“投貸聯動”中負責股權投資業務的載體,必須是商業銀行自身外的協力廠商機構,在業務模式上,目前主要包括“銀行+子公司”、“銀行+VC/PE”、“銀行+其他機構”三種。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目前投貸聯動首批十家試點銀行的子公司僅國開行一家落地,但包括上海華瑞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開始兩手準備。“我們一邊等待有關部門設立投資功能全資子公司的批復,一邊修煉‘內功’,做好制度建設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朱韜表示,“在投貸聯動中,銀行與子公司之間,既要在業務上相互聯動,又要做到獨立運作、風險隔離。”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除存在法律關係和財務上的瑕疵外,如果銀行沒有境內全資投資子公司,在投貸聯動時還可能存在產業目錄限制和風險權重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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