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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摸底信用保險新型欺詐現象

中国证券网
2017-09-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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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從相關管道獲悉,近日保監會向各財產保險公司下發內部通知,要求於2017年9月15日前報送信用保險虛假貿易典型案例報告及相關統計資料,以摸底近期出現的新型欺詐現象。

保監會在通知中表示,近期,部分保險公司反映貿易信用保險業務中出現一些新型的虛假貿易欺詐現象,給保險行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信用保險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在此背景下,為進一步研究虛假貿易欺詐行為,幫助保險行業提高風險識別能力,保監會要求財產保險公司梳理現有貿易信用保險理賠案件,報送可供行業借鑒或具有參考價值的虛假貿易典型案例。

據多位從事貿易信用保險業務的業內人士介紹,由於保險公司賠款的前提是真實、合法、有效的貿易合同,一旦出現虛假貿易合同或其他欺詐行為,保險公司將拒賠。“目前發生在貿易信用保險業務中的道德風險,主要是買賣一方或雙方虛構貿易合同,偽造供貨單、發票、公章、財務結算章、簽字等欺詐行為。”

他們舉例說,被保險人偽造買方拖欠貨款,以此為由來申請保險理賠,但實際前述買方從未與被保險人進行過交易,買方也並不知情,相關貿易單據皆屬被保險人偽造。“現在還有一種現象是,買賣雙方聯合欺詐,與被保險人發生交易的貿易企業甚至可能就是被保險人的關聯企業。”

為此,保監會緊急開展摸底行動。根據上述通知,此次需要報送的內容包括:時間範圍,報案時間在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的理賠數據;險種範圍,典型案例涉及的信用保險,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

從通知要求來看,各財產險公司此次報送的案例內容應盡可能翔實。比如案例簡介,包括但不限於虛假貿易的詐騙模式、具體作案手法、實際發生時間、涉案金額、是否採取司法措施、司法判決結果、判決依據等內容。部分保險公司若有多起虛假貿易案例,可提供不同詐騙模式的典型案例,案例數量不限。

此外,各財產險公司還要對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包括但不限於此案對保險公司或行業造成的影響、此案存在的主要風險點、保險公司在承保或理賠中存在的不足、此案勝訴或敗訴的關鍵點、有關啟示等;並且要提出相關建議,包括但不限於對保險公司提升風控管控的建議、對保險監管的建議、對相關部門的政策建議等。

具體在資料包送方面,上述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按照和上述通知一併下發的《信用保險虛假貿易理賠案件資料統計表》的要求填報資料。各財產保險公司所報數據,需經核實確屬虛假貿易詐騙的理賠案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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