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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速網貸整改 多家P2P被單獨約談

中国证券网
2017-02-2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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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網貸(P2P)平臺整改又現新進展。據證券時報記者瞭解,近日北京有一批P2P平臺受到金融局約訪,並被要求進行相應整改。

本次被約談的部分P2P平臺稱,各家都是單獨被約談,整改清單各不相同,但重點還是圍繞著資金池、資金存管和風險準備金三個問題展開。

整改清單各不相同

繼廈門和廣東兩地先後發佈地方性網貸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及地方性網貸監管細則徵求意見稿後,昨日,上海市金融局也召集部分平臺對《上海市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討論稿)》進行探討。

業內人士預計,近期網貸行業將進入政策發佈密集期。

北京地區網貸整改也開始加速。一家被約談的北京網貸平臺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當日金融局邀約了一批平臺,但並非是集體討論,而是各家單獨被約談,其餘公司在門外等候,與應聘面試的情景頗為相似。

上述人士稱,金融局根據前期的現場檢查與資料收集,對公司各項指標作了評判,金融局針對未能通過標準的事項與公司進行溝通。

本次的整改核心還是圍繞資金池與資金存管,同時強調不得以“設有風險準備金”的促銷手段,對投資者進行誤導。此外,也有部分機構因網站關於投資者教育的內容不夠多而被要求整改,但並未給出具體的整改期限。

根據媒體報導,截至2月22日,北京監管部門已對62家平臺發放了整改通知書,具體由各區金融辦發放到機構手上。

按照要求,平臺收到事實認定整改通知書後,須在15個自然日內提交整改計畫,後續每隔15日上報整改進度。當企業自認為整改完畢,應向專項整治辦提交整改報告和驗收申請,通過監管部門驗收後才有可能給網貸機構備案,其餘機構或將被要求繼續整改(期間不得新增業務)或者予以取締。平臺的整改期限由企業依據自己的實力制訂,但原則上不能超過暫行辦法的一年整改期時間節點,即2017年8月24日。

資管新規影響有限

值得關注的是,近日曝光的資管新規,亦對以網貸平臺、金交所、協力廠商理財平臺等為代表的非金融機構進行了約束,但業內人士認為,目前新規對網貸平臺影響不大。

新規明確提出,未經許可非金融機構不得自主發行或者代銷資產管理產品,獲得許可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應當遵守各項規定,禁止通過資產管理業務非法集資。

此前多家P2P平臺將資金投向包含信託收益權、資管計畫等資產在內的非標固收市場,成為資管產品資金端的引流平臺,打著 “委託定向”投資的名義,實際對私募類產品進行變相拆分。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認為,網貸平臺若開展資管類業務,既與監管部門對網貸平臺的定位不符,還有可能突破相關資管產品對合格投資者的法律限制。借助互聯網技術,把一些本來限制在高風險承擔能力人群銷售的產品,拆分成小份額給承擔風險能力低的普通公眾,不是互聯網金融真正的優勢和發展方向,也不是互聯網金融和普惠金融所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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