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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多路徑監管險資 一大波新規在路上

中国证券网
2016-12-1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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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金舉牌上市公司成為監管重點,對於保險資金的運用和股東的關聯關係等一系列問題,保監會將有一大波政策出臺,以真正實現“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在資金運用方面,保險資金投資權益資產比例回檔至2015年“救市”前水準,重大股票投資須備案等;在關聯交易方面,成立關聯交易管理處等。這些措施將遏制保險資金舉牌上市公司的行為,對保險資金運用有效管理。不過,在資本市場舉牌的不僅僅是保險資金,私募甚至一些個人投資者,也時常舉牌上市公司。市場對監管層下一步如何規範“野蠻人”的猜想,指向了對二級市場收購行為的約束。

導讀

保監會成立關聯交易管理處;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財務類、戰略類和控制類,對實際控制人投資歷史和行為穿透實施考察;制定《保險公司章程指引》,要求股東在章程中約定,對隱蔽關聯關係、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權等行為,相關股權交由監管部門處置。

或許,保險業不曾料想,竟然如此迅速地站在了金融業舞臺的中央。

在12月13日中國保監會專題會議召開之後,輿論對於保險業尤其是保險資金運用的關注熱情不減反增,“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的具體實現路徑更是引發熱議,似乎大戲正在開場。

根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多方獲悉, 一大波監管新規正在路上,主要集中在保險機構股票投資和公司治理等領域。其中,前者涉及的內容包括:一是明確禁止公司機構與非保險公司一致行動人共同收購上市公司;二是明確保險公司重大股票投資,新增部分應該使用自有資金,不得使用保險資金;三是對於重大股票投資行為,須向保監會備案,對於上市公司收購行為,須報保監會事前核准;四是權益類資產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從40%回檔至30%,將單一股票投資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從10%回檔至5%。

後者涉及的內容包括:成立關聯交易管理處;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將保險公司股東劃分為財務類、戰略類和控制類,對實際控制人投資歷史和行為穿透實施考察;制定《保險公司章程指引》,要求股東在章程中約定,對隱蔽關聯關係、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權等行為,相關股權交由監管部門處置。

這一拳拳將打在誰的身上,值得拭目以待。

回檔股票投資比例

梳理保險資金運用尤其是其在股票投資的監管思路,不難發現其基本與國際通行監管方式一致,如劃定投資範圍和比例、建立償付能力約束機制、制定行為標準和流程規範。

對於備受關注的在投資比例問題,2014年,保監會將投資比例確定為權益類資產30%、不動產類資產30%、其他金融資產25%、境外資產15%。不過,2015年,在股票市場異常波動期間,保監會為鼓勵保險公司積極穩定市場,將大盤藍籌和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進行上調。

具體來看,《關於提高保險資金投資藍籌股票監管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投資單一藍籌股票的餘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的監管比例上限由5%調整為10%;投資權益類資產的餘額占上季度末總資產比例達到30%的,可以進一步增持藍籌股票,增持後權益類資產餘額不高於上季度末總資產的40%。

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保險公司舉牌上市公司的現象。究其原因,多位業內外人士已經多次強調,這包括低利率環境因素、大盤藍籌自身價值和降低財務報表波動性等因素,是保險資金覺醒和成熟的一種表現。

不過,問題隨之而來。在“寶萬之爭”中,前海人壽與關聯公司成為一致行動人舉牌萬科A,使得一致行動人現象成為保險業監管新問題;恒大人壽的“買而不舉、快進快出”則有違保險資金長期、穩健和價值投資理念,保監會對其進行了約談;前海人壽與南玻A管理層的紛爭鬧得沸沸揚揚;個別保險公司在舉牌上市公司過程中,使用萬能險保費,引發對其是與非的大討論。

因此,權益類資產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從40%回檔至30%,將單一股票投資占保險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從10%回檔至5%等涉及保險機構股票投資的監管新規既極具針對性,也有利於保險業和資本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正如12月13日,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專題會議上所言,保險資金一定要做長期資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資金炒作者;一定要成為中國製造的助推器,保險業助推中國製造,就是要做善意的財務投資者,不做敵意的收購控制者。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獨家獲悉的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10月末,保險資金投資股票1.2萬億元,占比9.3%。2014年至今,共有14家保險公司持有53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投資金額約4663.99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的3.64%,僅占A股總市值的0.88%。

跟進關聯交易情況

對於保監會而言,除保險公司股票投資的問題外,公司治理也是一項新挑戰。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覬覦保險牌照,個別民營資本進入保險業後,通過保險公司在資本市場翻雲覆雨,引發輿論對其真實目的和動機的隱憂。

以關聯交易為例,雖然其屬於中性表述,但是由於一些保險公司的投資主體為房地產公司,因而頻頻受到輿論質疑,對錯難辨。根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梳理,今年以來,恒大人壽總計披露9份關聯交易公告。其中,涉及的關聯交易內容主要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不動產債權投資計畫、信託計畫、不動產基金,另一部分則是關聯公司投保恒大人壽保險產品。

近年來,保監會陸續出臺了《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控股股東管理辦法》、《保險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等規定,但是在金融混業的趨勢下,投資主體可以通過股權代持、通道業務等手段,繞開監管,達到一股獨大、虛增資本等目的。

面對這些潛藏的風險,保監會成立關聯交易管理處及制定了前述新規。

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介紹了前述新規中涉及的一些具體細節,他舉例說道:“如將保險公司股東分為財務類、戰略類和控制類,分別設立嚴格的約束標準;加強對保險公司真實股權結構和最終實際控制人的穿透式監管;降低保險公司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加強關聯關係監管,強化對關聯交易合規性和公允性的核查,防範一股獨大;以及嚴格核查保險機構入股資金來源與流向,嚴防用保險資金或通過理財方式自我注資、自我投資、迴圈使用。”

不僅如此,這些新規還將落實到具體負責人的身上。項俊波在專題會議上強調:“對個別影響惡劣、屢犯不改的機構,必要時採取頂格處罰;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處罰,推進實施高管人員任職資格取消或市場禁入措施;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凡是涉及違法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如今,面對如此嚴厲的懲處標準,不知誰還敢鋌而走險,觸碰監管的底線和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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