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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 可用於PPP項目以獎代補

中国证券网
2016-09-2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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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旨在支援普惠金融發展,加快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加強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管理辦法提出了專項資金用於四類獎勵補貼政策,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以獎代補政策。

  
管理辦法提出,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專案的投資、運營管理,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效率,專項資金安排支出用於對符合條件的PPP示範專案和轉型為PPP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給予一定獎勵,提高專案操作的規範性,保障專案實施品質,同時,鼓勵融資平臺公司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債務。

  
其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以獎代補政策方面,管理辦法提出,PPP專案以獎代補政策面向中央財政PPP示範專案和轉型為PPP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其中,對中央財政PPP示範專案中的新建專案,財政部將在專案完成採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後,按照專案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獎勵,具體為投資規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對符合條件、規範實施的轉型為PPP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專案,財政部將在擇優評選後,按照專案轉型實際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債務(政府負有直接償債責任的一類債務)規模的2%給予獎勵。中央財政PPP示範專案中的存量專案,優先享受獎勵資金支援。享受以獎代補政策支持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存量專案,通過轉型為PPP模式化解的專案債務應屬於清理甄別認定的截至2014年末的存量政府債務。PPP專案以獎代補資金作為綜合財力補助,納入專案公司(或社會資本方)、融資平臺公司收入統一核算。新建示範項目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籌用於項目前期費用補助等相關財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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