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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機構在成都設總部最高可獲4000萬元支持

成都
2016-08-3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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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大力發展保險總部經濟,對在該市新設立(遷入)總部或者區域總部的境內外保險法人機構,按照註冊資本(營運資金)的1%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最高支持金額為4000萬元。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成都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體系,構建全國領先、輻射西部、繁榮高效、功能齊備的保險市場,發展成為中西部保險中心。

意見還提出,加快保險機構組織形式創新,支持設立相互保險公司及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險機構和農業保險、責任保險、健康保險、養老保險等專業保險機構。

優化保險仲介市場結構,推動設立更多保險經紀、保險公估、保險代理等仲介服務機構。支援設立互聯網保險公司和新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支援保險機構積極運用雲計算、大資料等新技術促進保險業銷售管道和服務模式創新。 據悉,該意見預計將於2016年9月下旬開始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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