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已于近日印發《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據21世紀經濟報導8月31日消息,《綱要》顯示,“十三五”時期我國保險業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 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範,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使保險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為提高保障水準和保障品質的重要管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治理和推進金融扶貧的有效工具。我國保險業在世界保險市場地位進一步提升。
具體目標是:
——保險業實現中高速增長。到 2020 年,全國保險保費收入爭取達到 4.5 萬億元左右,保險深度達到 5%,保險密度達到 3500 元 /人,保險業總資產爭取達到 25 萬億元左右。大型保險集團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穩步提高,中小型保險公司實現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保險市場體系豐富多元。
——產品和服務供給更優。多層次、個性化保險需求得到基本滿足,保險服務品質大幅改善。保險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經濟轉型升級、民生保障職能顯著發揮,對扶貧攻堅支撐作用明顯。 科技與保險深度融合。有利於創新的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創新要 素配置更加高效。
——行業影響力顯著增強。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高效引擎、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機制、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撐、完善金融體系的支柱力量,保險知識普及水準大幅提高,在經濟損失補償、災害事故應對、促進資金融通、完善社會治理、優化資源配置等領域的作用日益提升。
——消費者滿意度普遍提高。理賠難、銷售誤導等突出問題 得到有效化解,消費者投訴率大幅下降,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基本完善,消費者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護。保險服務手段更加豐富,服務效率和品質進一步提高,行業贏得全社會的廣泛認可。
——法治化水準顯著提高。修訂《保險法》,加快重點領域立法,構建多層次的保險法律制度體系。嚴格依法行使監管職權,探索保險監管權力清單制度,完善監管執法程式。健全市場主體經營活動規則,強化保險公司合規經營,積極完善合規管控制度。
——監管現代化不斷深入。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有效施行,保險業資本補充機制不斷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體制機制覆蓋全面、運行有效,監管方式不斷創新,風險預測、防範和處 置機制不斷優化。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市場秩序不斷規範。
據21世紀經濟報導8月31日消息,《綱要》顯示,“十三五”時期我國保險業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 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範,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使保險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為提高保障水準和保障品質的重要管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治理和推進金融扶貧的有效工具。我國保險業在世界保險市場地位進一步提升。
具體目標是:
——保險業實現中高速增長。到 2020 年,全國保險保費收入爭取達到 4.5 萬億元左右,保險深度達到 5%,保險密度達到 3500 元 /人,保險業總資產爭取達到 25 萬億元左右。大型保險集團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穩步提高,中小型保險公司實現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保險市場體系豐富多元。
——產品和服務供給更優。多層次、個性化保險需求得到基本滿足,保險服務品質大幅改善。保險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經濟轉型升級、民生保障職能顯著發揮,對扶貧攻堅支撐作用明顯。 科技與保險深度融合。有利於創新的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創新要 素配置更加高效。
——行業影響力顯著增強。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高效引擎、創新社會治理的有效機制、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撐、完善金融體系的支柱力量,保險知識普及水準大幅提高,在經濟損失補償、災害事故應對、促進資金融通、完善社會治理、優化資源配置等領域的作用日益提升。
——消費者滿意度普遍提高。理賠難、銷售誤導等突出問題 得到有效化解,消費者投訴率大幅下降,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基本完善,消費者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護。保險服務手段更加豐富,服務效率和品質進一步提高,行業贏得全社會的廣泛認可。
——法治化水準顯著提高。修訂《保險法》,加快重點領域立法,構建多層次的保險法律制度體系。嚴格依法行使監管職權,探索保險監管權力清單制度,完善監管執法程式。健全市場主體經營活動規則,強化保險公司合規經營,積極完善合規管控制度。
——監管現代化不斷深入。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有效施行,保險業資本補充機制不斷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體制機制覆蓋全面、運行有效,監管方式不斷創新,風險預測、防範和處 置機制不斷優化。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科學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市場秩序不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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