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從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在能源領域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旨在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能源領域。
通知規定總體目標,通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改革創新能源領域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拓寬投融資管道,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能源領域專案建設的積極性,有效提高能源領域公共服務水準,滿足人民群眾對能源安全、可靠、清潔供應的要求。
通知提出,在豐富專案儲備方面,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專案合理佈局、政府投資有效配置的原則,認真梳理、科學甄別,積極從符合能源規劃和產業政策的新建、改建專案或存量公共資產中篩選適合PPP模式的潛在專案,納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PPP項目庫,並與財政部PPP綜合資訊平臺做好對接。不斷探索拓寬能源PPP項目範圍,及時豐富項目儲備,並定期在網上更新發佈。
通知強調,在政策保障措施方面,簡化PPP項目審批,在能源PPP項目審批方面建立綠色通道。加快專案審批,簡化審核內容,優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涉及規劃、國土、環保等審批事項的,應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建立PPP專案聯審機制。加快開通專案審批網上平臺,公開專案全流程審批資訊,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推進能源價格改革方面,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到2017年,基本放開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儘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為社會資本投資能源領域創造有利條件。探索創新財政補貼機制,對可再生能源及分散式光伏發電、天然氣分散式能源及供熱、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光伏扶貧、葉岩氣開發、煤層氣抽采利用等PPP專案,符合財政投資補貼條件的,各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積極探索機制創新和政策創新,鼓勵財政補貼向上述PPP項目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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