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資訊化部官網昨日發佈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根據徵求意見稿,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依然被鼓勵,傳統能源車的節能潛力也將被挖掘。
在鼓勵新能源汽車發展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分別為14%、16%、18%。2024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業和資訊化部另行公佈。”
工信部人士介紹說,2017年,工信部發佈了《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簡稱“《積分辦法》”)。《積分辦法》實施以來,發揮了重大作用,基本達到了政策的預期目標。
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積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對《積分辦法》進行修訂。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顧問杜芳慈表示,“雙積分”政策的調整需要理清一個整體思路,分析汽車行業發展的主流與支流、整體與部分、確定性與可能性,做好這些預判,對於確定“雙積分”政策的調整方向非常有益。
杜芳慈認為,從宏觀角度看,傳統能源車輛依然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佔據比較大的市場份額;從科技進步速度看,電池技術的局限性還依然存在。基於這樣的判斷,傳統能源車輛的節能降耗依然是非常重要的任務。
徵求意見稿修改了《積分辦法》對傳統能源乘用車的定義。工信部提出,傳統能源乘用車,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車以外的,能夠燃用汽油、柴油、氣體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
工信部還提出了低油耗乘用車的概念:“本辦法所稱低油耗乘用車,是指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不超過《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中對應的車型燃料消耗量目標值與該核算年度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積(計算結果按四捨五入原則保留一位小數)的傳統能源乘用車。”
徵求意見稿提出,計算乘用車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達標值時,低油耗乘用車的生產量或者進口量按照其數量的0.2倍計算。
業內人士認為,這個0.2的係數可以鼓勵企業降低油耗。目前,我國傳統燃油乘用車的節能潛力還有40%以上,僅通過發動機技術優化就能實現15%以上的節能效果。
業內人士認為,根據以上措施,主管部門將在支持純電動汽車發展的同時,重視傳統能源汽車的降耗問題。一些能耗水準偏高的產品應該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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