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是一個面積僅4萬多平方公里、人口約1700萬的小國,卻是全球第17大經濟體、歐盟第六大經濟體,在世界經濟論壇“2017年至2018年全球競爭力指數”中排名第四。
荷蘭的經濟成就受益于優越的戰略區位優勢、完善的商業基礎設施和高水準的勞動力受教育程度,也得益于荷蘭政府持續30年的稅收治理實踐。後者確保了荷蘭稅務政策清晰透明,最大限度減少了營商障礙,打造出良好的營商環境。
荷蘭給予外國投資者國民待遇,對外資並無特殊優惠。不過,荷蘭法定企業所得稅稅率在歐洲有競爭優勢,不超過20萬歐元的應稅利潤稅率為20%,超過20萬歐元的應稅利潤稅率為25%。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荷蘭政府已宣佈在未來幾年將上述稅率進一步降低至16%和21%。
除具有競爭優勢的稅率外,荷蘭稅務機關還特別注重與企業合作,允許企業申請“稅務事先裁定”(預提稅)和“價格事先裁定”,即可以事先和稅務局協商確定未來四至五年的應繳稅額,由此作出更加穩健的投資規劃。同時,荷蘭擁有包括近百個雙邊稅收協定的廣泛稅收合作網路,以避免雙重徵稅,並在許多情況下對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等不扣稅或少扣稅。
近年來,荷蘭政府為鼓勵創業、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出臺多項稅收減免措施,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也可享受,可結合自身情況向相關部門申請。
比如,在荷蘭設立企業,可在研發相關領域獲得相應的工資稅減免。1994年,荷蘭人就推出“研發工資稅補貼”。企業如投資研發,可以在繳納工資稅時申請一定比例的減免。2012年荷蘭又推出研發其他成本稅收優惠。從2016年起,企業可在工資稅框架內用同一形式和程式申請這兩項稅收優惠。
另外,荷蘭政府還專門為雇傭外籍專業人士制定了一項特殊稅收制度。企業從國外聘用或從國外派遣至荷蘭的外籍雇員,只要擁有荷蘭勞動力市場稀缺的專業知識,其薪資的30%就可以享受免徵稅的待遇。企業還可因承擔了雇員某些特定需求的費用而申請退稅,如國際學校費用、搬遷開銷和補助。
對外資企業,荷蘭政府盡可能做到貼近服務。荷蘭經濟部下屬的全國外商投資局是政府為外資提供服務的主要機構。該機構成立於1978年,如今已在17個國家設立28個分支機搆,就近服務有意來荷投資的外國人。過去40年間,這個機構協助了來自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00多家企業建立或擴大在荷業務。
在地方層面,荷蘭各省和主要城市也設有投資辦公室,為投資者提供各種服務。另外,荷蘭許多地方政府設有投資基金,對有潛力的投資者,這些基金可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其中。
正是這些考慮企業實際情況的稅收優惠措施和靈活多樣的綜合性服務,減少了企業成本,讓企業在運營中能夠“輕裝上陣”,吸引更多企業落戶荷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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