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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將於今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

新華社,拉薩
2021-08-26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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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拉薩8月26日電(格桑邊覺、拉旦)記者26日從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瞭解到,自2021年9月1日起西藏將開徵契稅,明確契稅適用稅率為最低檔3%。

據瞭解,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西藏將根據國家有關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於1997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由於當時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緩慢,為減輕相關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稅收負擔,暫未開徵契稅。"西藏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尹搖山介紹,近年來,隨著西藏經濟發展穩定健康,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活躍度有了大幅度提高,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自2021年9月1日起開徵契稅。

契稅與房地產市場聯繫緊密,是對房地產市場進行調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在政策上體現了"保護基本居住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的差別化調控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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