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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藍圖展開:大開放大合作大未來

中国财富网
2019-02-1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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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這份綱領性檔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佈局等方面作了全面規劃。隨著粵港澳大灣區藍圖的展開,一個大開放、大合作、大未來的大格局,正在南粵大地清晰擘畫,一個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正冉冉升起。

開放合作互利共贏

《規劃綱要》全文共2.7萬餘字,分前言以及11章、41節,形成了一個有機整體,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檔。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規劃綱要》提出,粵港澳大灣區將瞄準5大戰略定位,即充滿活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

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秘書長、研究員鄧江年向記者表示,《規劃綱要》主要有三大亮點:一是把大灣區當作一個大區整體規劃,著力於解決不同城市和區域的協調問題,推動系統性改革;二是突出科技引領,把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業中心定為重要方向,向科技要發展;三是強調三地同心共建大灣區,充分發揮港澳優勢放大灣區效應,建設開放型經濟體。

有別於世界其他大灣區,粵港澳大灣區有著“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四個核心城市”的特點,在空間上,囊括“2+9”個地區: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和珠三角9座城市(廣州、深圳、東莞、惠州、佛山、肇慶、珠海、中山、江門)。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關鍵在制度突破,降低制度摩擦成本,放大‘一國兩制’制度紅利。”鄧江年告訴記者,《規劃綱要》在破解三地之間人流、物流、資金流、資訊流的流通障礙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將有力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部統一市場的打造和國際綜合競爭力的提升。

《規劃綱要》提出,堅持極點帶動、軸帶支撐、輻射周邊,推動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功能互補,進一步提高區域發展協調性,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構建結構科學、集約高效的大灣區發展格局。

其中,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城市將作為特色鮮明、功能互補、具有競爭力的重要節點城市。並發揮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引領作用,統籌珠三角九市與粵東西北地方生產力佈局,帶動周邊地區加快發展。

在形成全方位開放格局的方向上,大灣區將發揮香港、澳門的開放平臺與示範作用,支持珠三角九市加快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相適應的制度規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減少行政干預,加強市場綜合監管,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

創新驅動改革引領

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是《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之一。《規劃綱要》提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構建開放型融合發展的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集聚國際創新資源,優化創新制度和政策環境,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建設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

“粵港澳大灣區有10萬億元人民幣的市場體量,有270個產業集群,覆蓋330個專業市場。這給科技成果的轉化提供了巨大的市場。”鄧江年表示。

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院長樊綱認為,在粵港澳大灣區內,香港擁有較強的大學科研實力,深圳為中國高新科技產業發展的排頭兵,東莞、中山則是製造業強市,這樣一個區域組合,對中國高新科技和產業的下一步發展都有重要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充分發揮香港、澳門、深圳、廣州等資本市場和金融服務功能,合作構建多元化、國際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大力拓展直接融資管道,依託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科技創新金融支援平臺。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參與大灣區創新型科技企業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科技企業進入香港上市集資平臺,將香港發展成為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融資中心。同時,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

未來,大灣區將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援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產業發展水準,促進產業優勢互補、緊密協作、聯動發展,培育若干世界級產業集群。

金融特色更為突出

“《規劃綱要》在金融方面的佈局超預期。”廣東省一位元官員告訴記者,《規劃綱要》一方面強調了傳統金融中心的作用,另一方面提出擴大大灣區重要平臺的金融功能,形成錯位佈局,也補上了這些重要平臺的金融功能,可以更好地助力發展。

《規劃綱要》提出,發揮香港在金融領域的引領帶動作用,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投融資平臺。支援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準。支持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加快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支援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臺,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

深圳前海將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拓展離岸帳戶(OSA)功能,借鑒上海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帳戶體系(FTA),積極探索資本專案可兌換的有效路徑。

廣州南沙則將建設金融服務重要平臺。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著力發展航運金融、科技金融、飛機船舶租賃等特色金融。探索建設國際航運保險等創新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帳戶管理體系,在跨境資金管理、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專案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

在特色金融產業方面,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支持深圳建設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支持珠海等市發揮各自優勢,發展特色金融服務業。

《規劃綱要》還提出,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範圍。大灣區內的銀行機構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人民幣即遠期外匯交易業務以及與人民幣相關衍生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大灣區內的企業可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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