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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將適當下調新能源公車補貼

中国证券网
2016-05-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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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最新一期的深圳政府公報發佈了《深圳市新能源公車示範推廣期運營補貼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深圳新能源公車運營補貼每年每輛26萬元、45萬元不等,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投入運營的新能源公車補貼標準將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下調。據瞭解,在地方城市的公開政策中,深圳是較早提出新能源公車補貼下調的城市。

據每日經濟新聞5月9日消息,賽迪顧問汽車產業研究中心分析師汪家紅表示,目前來看,與騙補之間沒有直接關係,“當前國家騙補調查並未發佈最終結果,而深圳已經提前出臺政策。”汪家紅表示,主要與此前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發文有關,該文明確2017年至2020年除燃料電池汽車外其他車型補助標準適當下調。其中,2017年至2018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20%,2019年至2020年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下降40%,所以補貼下調是未來的趨勢。

深圳具體下調標準為:2016年1月1日之後投入運營的新能源公車補貼標準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下調,補貼下調額度為新投放的新能源公車購車價在2015年基礎上(2015年單車價格為100萬元)下降額的12%。

此外,辦法還規定,新能源公車單車年度運營考核里程為6萬公里,實際運營里程達到或超過6萬公里可獲得全額補貼,如未達到6萬公里則按照每公里7.5元進行扣減。為保障公交特許經營企業運營新能源公車的固定成本開支,單車補貼的年度最大扣減額度為1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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