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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期望降低負債成本 銀行盈利壓力上升

北京
2015-10-1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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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債置換進入下半場。《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目前地方債置換額度完成了兩萬億元左右,相比3.2萬億元的目標還差一段距離,而商業銀行置換積極性並不高漲。

業內人士認為,儘管有些地區出臺了允許商業銀行以地方債作質押獲取財政存款的措施,但信貸投放選擇面變窄,高收益的資產配置管道也難找,這些都制約了銀行獲得資金流動性的動力,同時,在利率市場化的衝擊下,銀行綜合負債成本攀升,如此一來,銀行盈利壓力背後的高收益偏好和政府期望降低負債成本之間,博弈進一步升級。

近日,央行宣佈在上海、天津、遼寧等9省(市)推廣信貸質押再貸款試點。加之第一批試點的山東、廣東兩省,則已有11省可開展信貸質押再貸款。早在今年5月,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2015年採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有關事宜的通知》,將地方政府債券納入MLF、PSL和正回購操作的質押券範圍。 這意味著,上述11個省市參與地方債置換的銀行未來可將地方債通過質押的方式獲取央行再貸款,以補充資金流動性。

《經濟參考報》記者觀察到,這11個省市中,湖北、江蘇、廣東、山東、北京、天津、陝西通過商業銀行定向置換地方債的規模較高。 "允許以地方政府債券為抵押換取流動性,一方面,銀行可以利用資產周轉率提升抵補置換債低收益率帶來的損失;另一方面,壓低地方債發行收益率也會提升發行人的發行意願。此外,允許以地方政府債券為抵押換取流動性,銀行購買置換債佔用現金頭寸,擠出其他融資主體的現象將顯著緩解。"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認為。

不過,在中國社科院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看來,現在銀行並不缺流動性,而是缺資金配置和投放管道,地方債納入到質押品範圍也只是完善常備信貸便利機制的一部分,短期內並不會帶來太多的追加貸款,對地方債置換的刺激作用也有限。

今年上半年,市場大約完成了1.4萬億元地方債置換額度,其中,工、農、中、建四大行參與置換總額不足千億元。有分析人士認為,參與置換的大頭仍在地方性銀行中,由政府主導推進。 "過去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利率大約7%左右,而地方債利率不到4%。雖然地方債可質押獲得財政存款,但在現有的經濟環境下,拿錢也難找到好專案放貸,更何況過去財政存款利率大約1%,但現在有些地方期望財政存款利率上浮。

另外,央行再貸款利率約2.1%,銀行即便補充了流動資金,也需要把這些資金拿去`增值`才划算。接下來,銀行基本不會主動參與債務置換了。"中部地區某城商行高管坦言。 在不少銀行業內人士看來,在利率市場化的推動下,負債成本壓力客觀存在。

據市場機構估算,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表內綜合負債成本為2.34%,其中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商行的綜合負債成本分別為2.06%、3.0%和3.07%。央行研究局副局長王宇認為,一直以來,各省區新發行置換債券並沒有客觀反映地方政府債券與國債的信用利差及資本佔用的區別,這種過低的利率水準已不可持續。

據瞭解,從今年8月份開始,地方政府債券與國債收益率之間的利差已有上升趨勢,地方債公開發行利率平均比國債收益率上浮10個基點,定向置換利率也比國債收益率高50個基點左右。目前,有部分地區3年期地方債利率3.3%左右,10年期利率則為3.6%左右。

此外,王宇還認為,開展地方政府債務置換以來,長期資金來源不足仍然是政府性項目資金期限錯配的主要原因。王宇建議,在過渡期內,處理好新老債務轉換之間的順利銜接,逐步糾正地方政府期限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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