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12日從財政部獲悉,中央政府已累計取消、停征、減免了42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每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1000億元。對清理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中央和省兩級編制"收費清單",清單外收費一律不得執行,個人和企業有權拒絕繳納。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激發創新創業活力,2015年9月29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取消和暫停徵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暫停徵收3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收取的人才集體戶口管理服務費。
財政部強調,要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對清理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中央和省兩級編制目錄清單,明確專案名稱、設立依據、收費標準等,分別在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網站上實行常態化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專案,一律不得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是一個長效機制。我國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在減費,清理不合理的收費,這和其他經濟政策是配套的,與減少行政審批、推進稅制改革是聯繫在一起的。
"在經濟發展當中,企業需要向國家繳什麼稅,交什麼費,都應該是清晰的,企業負擔應該合理,要給企業投資和經營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白景明稱。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稱,此次取消和停征的3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15個部門,每年可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36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6209億元。其中中央收入435億元,地方收入5774億元。2014年,全國政府性基金收入7883億元。其中中央收入2319億元,地方收入5564億元。也就是說,去年全國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兩項收費收入就逾1.4萬億元。
2013年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採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費的措施。中央層面已累計取消、停征、減免了42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可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1000億元。地方層面也取消、減免了一大批本地區設立的收費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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