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直接反映城鎮化的健康程度。3日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同日發佈的習近平向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所作的關於建議的說明指出,建議稿提出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加快提高,是要加快落實中央確定的使1億左右農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的目標。這1億人主要指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和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
說明指出,實現1億人在城鎮落戶意義重大。從供給看,在勞動年齡人口總量減少的情況下,對穩定勞動力供給和工資成本、培育現代產業工人隊伍具有重要意義。從需求看,對擴大消費需求、穩定房地產市場、擴大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投資具有重要意義。實現這個目標,既有利於穩定經濟增長,也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是全面小康社會惠及更多人口的內在要求。
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預測,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將達到45%左右。按2013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35.9%計算,年均提高1.3個百分點,年均需轉戶1600多萬人。
說明指出,現在,按照常住人口計算,我國城鎮化率已經接近55%,城鎮常住人口達到7.5億。問題是這7.5億人口中包括2.5億的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常住人口,他們在城鎮還不能平等享受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務,帶來一些複雜的經濟社會問題。
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議還提出實施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