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3月15日電(記者王可佳 姜俏梅)日本政府15日頒佈擴大引進外國勞動者的相關政令和省令,規定外國勞動者必須滿足身體健康等條件,接收單位必須為外國勞動者提供日本勞動者同等或以上待遇。
日本法務省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曾公佈相關政令及省令草案,並向公眾徵集意見,此後根據意見對草案進行了修改。相關政令、省令與擴大外勞引進的新制度一起,將從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頒佈的相關法務省令規定,接收的外國勞動者必須年滿18歲、身體健康,並需達到一定的技能及日語水準。接收單位在過去5年不能有違反《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及勞動相關法的記錄,並有義務主動避免與"黑仲介"合作。接收單位與外國勞動者簽訂的合約應滿足其待遇達到日本勞動者的同等或以上水準。
去年12月,日本國會通過《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案,旨在實施擴大外國勞動者引進的新制度,以緩解日本國內少子化、老齡化等問題造成的勞動力不足。
日本法務省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曾公佈相關政令及省令草案,並向公眾徵集意見,此後根據意見對草案進行了修改。相關政令、省令與擴大外勞引進的新制度一起,將從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本次頒佈的相關法務省令規定,接收的外國勞動者必須年滿18歲、身體健康,並需達到一定的技能及日語水準。接收單位在過去5年不能有違反《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及勞動相關法的記錄,並有義務主動避免與"黑仲介"合作。接收單位與外國勞動者簽訂的合約應滿足其待遇達到日本勞動者的同等或以上水準。
去年12月,日本國會通過《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正案,旨在實施擴大外國勞動者引進的新制度,以緩解日本國內少子化、老齡化等問題造成的勞動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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