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歐盟成員國同意反傾銷立法採用“市場扭曲”標準

中国证券网
2017-05-0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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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成員國3日就修改反傾銷立法達成一致立場,同意在未來反傾銷調查中對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不再使用“替代國”做法,而採用“市場扭曲”的新概念和標準。此舉被認為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是保護主義做法。

據新華社5月4日報導,根據當天達成的協議,在反傾銷案例中,歐盟將會判斷被調查國或者被調查行業是否存在“市場扭曲”,在確認“扭曲事實”的基礎上,參考“國際市場價格”或者具有同等經濟發展水準的第三國產品價格和成本作為標準來計算傾銷幅度。

而確定某個國家或某個行業存在扭曲的參考標準包括:政府政策與影響力、國有企業比例、本土公司是否獲得優惠補貼、金融機構獨立性、是否充分執行破產法、公司法和財產法等。

該協定是在歐盟委員會去年11月提出的方案基礎上達成。根據歐盟規定,協定還需要歐洲議會批准通過。

分析人士指出,歐盟成員國通過的反傾銷新標準中不以出口國價格,而是以“國際價格”來計算出口產品成本是變相使用“替代國”,換湯不換藥的做法,違反世貿組織規則。世貿組織規則裡並不存在“市場扭曲”的概念和定義,它是由歐盟單方面提出的,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專家認為,在世界經濟復蘇仍有很大不確定性的當下,歐盟若執著於升級貿易防護體系,有損歐盟法治精神和國際信譽,有損全球對多邊貿易規則和體系的信心,將給國際經濟秩序帶來巨大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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