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于文靜)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並轉發了農業農村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分別牽頭制定的3個實施方案。相關部門正加快部署,確保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禁捕。
這是記者15日從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瞭解到的消息。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在會上表示,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引導漁民退捕轉產,是扭轉長江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的關鍵舉措。這項工作涉及10多萬艘合法持證捕撈漁船的有序退捕,關係到近30萬捕撈漁民的轉產安置保障。
根據中央總體部署,2020年1月1日,長江流域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已按期實現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將實行10年禁捕。
于康震介紹說,2019年以來,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沿江省市,穩步推進漁船退捕和漁民安置保障等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目前,各地已累計退捕漁船近8萬艘、漁民近10萬人,上海、江西、雲南等省市已提前完成退捕或將退捕漁船提前封存。
他表示,各省(市)工作進展還不平衡,一些地方在建檔立卡、漁船退捕處置、漁民轉產安置、執法監督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地方非法捕撈問題還比較突出。
他介紹說,此次印發的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轉產安置,加大投入力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市場清查力度,加強考核檢查。通知明確把長江禁捕退捕工作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組建工作專班,集中攻堅;精准識別退捕漁船漁民,按規定納入社會保障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轉產安置方案;要求地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資金需求,統籌使用相關資金,合理確定本省市補助標準;把長江禁捕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和河湖長制等考核體系,建立定期通報和約談制度,對工作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問責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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