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財政部4月26日消息,為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服務,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發佈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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