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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將自6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北京
2020-04-0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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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已於近期發佈,該辦法完善並細化了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流程,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人民銀行介紹,修訂後的辦法彌補了行政許可線上辦理依據不足問題,有利於借助資訊化手段提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該辦法還專門設置了主要適用於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相關許可證或者資格證書變更記載事項等的簡易程式,將這些許可事項的審批時限壓縮至受理後五日內,有利於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減輕申請人負擔。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授權進一步明確了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落到實處。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表示,修訂後的辦法體現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改革方向,也為全面推行電子政務、實現行政許可"一網通辦"奠定了制度基礎。下一步,人民銀行將抓緊修訂行政許可事項服務指南,出臺相關配套措施,優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不斷提升行政審批和金融監管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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