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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

北京
2019-03-2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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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增值稅減稅配套措施,決定延續部分已到期稅收優惠政策並對扶貧捐贈和污染防治協力廠商企業給予稅收優惠。

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更大規模減稅的部署,圍繞從4月1日起將製造業等行業16%增值稅率降至13%、交通運輸和建築等行業10%增值稅率降至9%的舉措,會議決定,一是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並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增加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政策實施期限暫定截至2021年底。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二是對政策實施後納稅人新增的留抵稅額,按有關規定予以退還。三是相應調整部分貨物服務出口退稅率、購進農產品適用的扣除率等。同時,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和困難縣市傾斜。

為發揮減稅政策對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支持作用,會議還決定,一是延續2018年執行到期的對公共租賃住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國產抗愛滋病病毒藥品等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從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對企業用於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的扶貧捐贈支出,按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對符合條件的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三是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對從事污染防治的協力廠商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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