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1月14日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策部署,促進運輸結構調整,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物流成本,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下發通知,對進一步清理規範鐵路貨物運輸相關收費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規定,要著重從5個方面清理規範鐵路貨運相關收費:
一是深入清理規範地方政府收費,進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在全國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中央及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之外收費,以及鐵路運輸企業將取消的政府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等違規和變相收費行為;
二是繼續清理簡化鐵路貨運雜費,鐵路總公司要根據實際情況取消、歸併部分雜費專案,對保留專案完善計費辦法,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三是加強專用線代維等服務收費管理,指導鐵路運輸企業合理確定運輸設施設備代維服務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
四是合理降低地方鐵路運價水準,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貨運價格和收費,應科學確定運價水準、收費標準,明顯偏高的,要在成本監審或成本調查基礎上降低;
五是規範經營者收費行為,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堅持使用者自願選擇原則,依法查處糾正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清理規範鐵路貨運有關收費對優化運輸結構、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意義,全面核查本地區鐵路貨運有關收費情況和問題,加大清理規範力度,跟蹤檢查落實情況,確保清理規範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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