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市場准入條件限制
國家發改委、網信辦、工信部等八部門3日印發《關於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表示,要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破除行業壁壘和地域限制。清理規範制約分享經濟發展的行政許可、商事登記等事項,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市場准入條件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准入政策。同時,做好配套的稅收征管措施、糾紛解決機制、評價指標等內容。
意見提出,鼓勵和引導分享經濟企業開展有效有序競爭,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糾紛解決機制,及時調整不適應分享經濟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不斷優化法律服務。
另外,研究完善適應分享經濟特點的就業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措施,完善適合分享經濟特點的稅收征管措施。建立健全反映分享經濟的統計調查指標和評價指標,科學準確評估分享經濟在經濟發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貢獻。
國家資訊中心分享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新紅表示,我國分享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明顯加快,國家政策的支持是一個重要原因。之前多項國家重大的方針政策明確表示要支持發展分享經濟,多個部門也出臺政策法規支持分享經濟發展,此次意見出臺更進一步明確分享經濟未來的發展,為分享經濟釋放政策紅利。
資料顯示,2016年,我國分享經濟市場交易額約為34520億元,比上年增長103%;融資規模約1710億元,同比增長130%。除了體量與規模的領先,我國分享經濟滲透的領域也非常廣。
張新紅預計,未來分享經濟年均增長超過40%,2025年將佔據GDP的20%以上,分享經濟將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力,未來5至10年將會出現五家以上巨頭平臺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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