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記者獲悉,日前國土資源部已印發《關於下達〈2016年全國土地利用計畫〉的通知》,明確要加強和改進土地計畫管理,從今年起土地計畫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控制,實行3年滾動編制、分年度下達。對各省區市2015年未完成處置的閒置土地,等面積扣減2016年計畫。
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為基礎,理順規劃計畫關係,以土地計畫細化落實土地利用規劃目標;要統籌未來3年各類各業用地安排,深入分析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加強與各地區各部門溝通銜接,保障用地需求,提高計畫的科學性和針對性;要按照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品質的要求,統籌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增減掛鉤計畫和工礦廢棄地複墾利用計畫,實行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逐步減少新增建設佔用耕地,加大存量用地盤活和補充耕地的力度,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
通知要求,要充分發揮土地計畫的引導調控作用,積極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合理安排土地計畫,促進區域、城鄉、產業協調發展。通知要求,要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新型城鎮化和產業發展用地、優先安排社會民生用地,以及按照應保盡保的要求,專項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計畫。通知要求,對農民住房,按下達各省區市用地計畫總量的5%單列,不得挪作他用,如有節餘須結轉下一年度繼續用於農民住房建設。
另外,通知要求,加大脫貧攻堅支持力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增減掛鉤計畫和工礦廢棄地複墾利用計畫要向貧困地區傾斜。同時,對各省區市2015年未完成處置的閒置土地,等面積扣減2016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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