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消費型增值稅制將正式確立 央地分成過渡方案正在制定

中国证券网
2016-04-29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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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營改增試點就將全面推開。這意味著,約5000億規模的減稅大幕將正式開啟,與此同時,從2009年起邁出第一步的增值稅制改革也收官在即。自此,在我國歷史上可以追溯到商代的營業稅將退出稅制舞臺,消費型增值稅制將正式確立。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業內獲悉,作為將改革成果固化的重要內容,增值稅立法將是增值稅制改革的最後一步,可以預期最早會在2018年推進。此外,對於增值稅立法中的一大挑戰,即中央地方分成,方案年內有望落停。“相關部門大批量的調研已經在進行中,從調研密度來看推出應該不會太久。”

據財政部介紹,1994年稅制改革,我國建立了增值稅和營業稅並存的稅制體系,對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徵收增值稅,對其他勞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徵收營業稅。在增值稅和營業稅並存使得重複徵稅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2009年我國邁出了增值稅轉型改革的第一步,即將機器設備納入了抵扣範圍,但是仍然沒有把不動產納入抵扣範圍。“這次把不動產納入抵扣範圍,應該說已經基本上完成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此前指出。

而消費型增值稅最大的好處在於消除了重複徵稅,不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不論是原材料還是半成品,都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因此降低了企業的稅負,促進了結構優化,有利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增長。同時從財稅改革角度看,是稅制的完善,為今後稅收立法邁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正如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指出,營改增全面試點正在重新塑造中國的增值稅制,新增不動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這意味著2009年啟動的消費型增值稅制改革正在走向收官階段。不過,他也強調,稅制改革不會就此停下來,而只會更加深入。

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夥人梁因樂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可以預期,作為我國最大的主體稅種之一,增值稅改革的腳步將一直前行,而本次全面推進營改增的改革也依然不會是增值稅制改革的終點。通過使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鏈條管理,將逐步形成全鏈條的增值稅抵扣機制,為進一步完善增值稅制建設和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他指出,應該說5月1日是個節點而不是結束。從歐盟執行增值稅30多年問題依然層不出窮的經驗來看,營改增過程中企業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問題,因為法規是規定的,企業做生意的方法是多變的,特別是在當前互聯網+、金融創新增多等新形勢下。“總體而言,隨著全行業的增值稅管理不斷運行和發展,必然會因多檔稅率並存,抵扣專案不完全等現狀出現新的要求和挑戰。基於此,應該適時啟動深化增值稅改革的程式,通過實現完全抵扣機制、簡並稅率等手段,為增值稅立法做好充分的先期準備工作。”梁因樂說。

財政部表示,現行增值稅制度還存在稅率檔次多、抵扣專案不完整、大量臨時過渡措施等問題。根據全國人大稅收法定的要求,下一步相關部門將啟動增值稅立法,最終,通過立法鞏固改革成果,確立規範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

簡並稅率是增值稅立法首先要統籌考慮的問題。現在增值稅率分四個檔次,17%、13%、11%、6%,與世界上100多個實行增值稅的國家相比,我國的稅率檔次較多,存在一定的稅收漏洞,也會帶來一些稅收管理上的複雜性。

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此前表示:“肯定是要簡並的,但不是5月1日實行了增值稅全面改革以後就開始簡並稅率。要根據增值稅的運行狀況,企業稅負的變化程度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在增值稅立法時統籌考慮。”

此外,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也是涉及央地關係改革的重大問題。現在增值稅為中央地方共用稅,目前按中央75%、地方25%的比例分配。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表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增值稅中央與地方分享比例要做合理適度調整。總的考慮是在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的情況下,制定增值稅中央與地方分享的過渡辦法,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發展優勢產業,增強地方財政“造血”能力。

鑒於稅制改革未完全到位,他表示,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還有一個過程,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對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需要有一個過渡方案,推動理順中央和地方分配關係。目前,過渡方案正在研究制定過程中。

梁因樂指出,金融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源頭行業,對金融業徵收增值稅是一個國際性的難題,但金融業營改增因為增值稅的法制化剛需而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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