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育政策調整,不少家庭有了再生育子女的願望。輔助生殖的相關法規及技術成為社會關注熱點,也成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3日分組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時的焦點話題。
修正案草案規定,具備相應專業技術人員、設施設備、倫理審查機構以及管理制度的醫療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可以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具體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修正案草案同時明確,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
我國2001年頒佈實施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精子、卵子和胚胎,嚴格禁止各種代孕行為。但是,由於市場需求存在,加上經濟收益巨大,各類地下輔助生殖機構屢禁不絕,各類買賣精子卵子、代孕等行為也在私下交易中頻頻發生。廣東省就曾出現一對高齡富商,借助試管嬰兒孕育8個胚胎,3個胚胎妻子自身植入,另外五個找來兩名婦女代孕,生下4男4女"八胞胎"的案例。
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江帆說,全國現有432家能做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我國內地1983年使用冷凍精液人工授精成功,1988年開始試管嬰兒誕生,這一技術發展,給數以萬計的不孕不育夫婦帶來福音,促進了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到2014年已經有70萬患者得到治療。現在的問題是一些沒有資質的醫療機構也在非法從事這項技術的使用。一些仲介組織在地下非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非法活動。所以這次寫進法律很有必要。
周天鴻委員認為,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具有資質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這是把2004年國務院行政決定中有關條款納入了法律規定,是科技和人性關懷的進步。但是,對目前存在的醫療機構違法使用人類輔助生育科學技術,促成多胞胎、雙胞胎等問題也要有所規定,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 周天鴻同時提出,代孕是對不孕夫婦生育權的尊重,也有利於緩和家庭矛盾。
人類對代孕的態度變化趨勢,是從歧視到理解,從禁止到部分開放,再到開放。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允許代孕。雖然代孕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但可以通過禁止商業代孕等方式來規範。否則,雖然法律禁止,但地下代孕可能還會不斷發展,甚至一部分有需求的人會到允許代孕的國家實施。建議對此研究考慮。 "媒體報導的許多黑市買賣精子、卵子、代孕的情況,反映目前社會上存在著客觀需求,這種需求可能還比較旺盛。
如果簡單地加以禁止,會不會帶來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王明雯委員說,以代孕為例,代孕關乎人類的繁衍生息,涉及人類的發展問題,必須深入思考,審慎判斷,不能輕易下結論,不應當一棍子打死,應該將其中一部分合法化、規範化,在全面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一個專門的輔助生育法,對代孕的概念、合法和違法的情形、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詳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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