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15日受權播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明確了六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完善環境服務價格政策,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健全交通運輸價格機制,創新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管理。《若干意見》要求,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路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範、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
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稱,價格改革主要指能源、交通等公共、基礎的價格形成機制。我國經濟中超過95%的產品與服務的定價已經完全“隨行就市”定價,而餘下5%的則是包括水、石油、天然氣、電力等十分重要的公共基礎產品的價格仍然由政府掌控。多年來,其改革步伐一致較慢。目前環境下,全面深化這類產品價格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經濟增長放緩,通脹處於溫和水準;而且前期也有許多改革的舉措可以作為下一步價格改革的參考與借鑒。
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是重頭戲之一。《若干意見》提出,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還原能源商品屬性。
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儘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
“當前整個能源供需比較寬鬆,價格處於下行通道,有利於改革。與天然氣、電力等相比,成品油目前的市場化程度是最高的,具備的有利條件越來越多,應該能最先完成改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鄧郁松判斷。
鄧鬱松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要放開成品油價格,首先得有足夠的市場主體參與競爭。目前這樣的條件正在逐步地具備,整個成品油終端銷售環節是競爭的環境,油源環節地方煉油企業也正在逐步進入。而且廣大用戶已經適應了成品油價格的頻繁波動,企業自主定價之後,即時調整價格也會很正常。《若干意見》提出“擇機放開成品價格”,是因為目前有些條件還不具備,首先,如果能夠進一步放開原油進口經營資質,實質性障礙就會打破很多,其次,上海原油期貨今年能夠儘快上市,就會有區域性的國內引導價格,有利於促進成品油價格改革。
“一定要處理好價格改革和企業改革的關係。”北京大學經濟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蘇劍認為,《若干意見》只提到了價格改革,問題是如果企業改革不到位,企業的主體地位沒有落實或者壟斷地位依然保持,那麼價格放開的結果可能是企業有更多的自主權進行漲價或者進行其它形式的價格壟斷行為。
蘇劍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價格改革和企業改革一定要配合推進,甚至在很多情況下可能是企業改革要領先於價格改革。如果沒有企業改革,在行業裡面競爭不充分,新企業進不來,老企業退不出去,就會導致現有企業產生壟斷行為,價格調節機制就無法正常發揮作用。上世紀80年代,對應該價格改革先行還是企業改革先行,我國就有一場大辯論。最後價格機制先改革,付出了不小的代價。現在國企改革剛剛起步,如果啟動價格改革過快,效果怎麼樣不好評估。”
鄧鬱松則表示,以往價格改革推進緩慢,不是定價機制的問題,而是不具備按照市場競爭定價的條件,根本問題出在行業改革層面。這次價格改革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路線圖,反過來說,實際上是通過價格改革進一步推進行業改革。“放開兩頭意味著競爭,必須進行市場准入的改革。有了價格改革,下一步可能各界更應該期待的是行業改革有哪些實質性的突破。比如在油氣領域,正在醞釀體制改革,這其中油源的市場准入公開公平是最重要的,這一點做到了,其它各項改革都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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