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近日報導,一名負責公司上市審批申請的港交所前員工,聯同保薦人及律師行于過程中涉“不當審批”,協助不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通過新股審批,涉及超過30 宗上市申請。
根據港股上市機制,主機板及創業板上市申請經過港交所上市部審批後,主機板公司還需接受上市委員會聆訊,創業板上市申請則直接過關。分析人士認為,此次不當審批問題的核心可能發生在上市部審批的問詢環節中,一方面可能是提出的問題避開敏感及關鍵事項,另一方面則可能是審批人員手頭待處理個案太多而另交特定團隊處理,從而出現紕漏。
港交所2018年IPO市場再迎高峰。全年共計218家新股上市,創歷史新高,IPO集資額2880億港元,為全球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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