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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正式發佈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主要制度規則

北京
2019-03-0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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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記者劉開雄)3月1日晚間,證監會發佈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和《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並於公佈之日起實施。同時,經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結算相關業務規則隨之發佈。

據介紹,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主要制度規則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至徵求意見結束期間,證監會及有關單位收到各類意見建議共700多份,並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聽取了相關各方意見。

隨後,證監會及有關單位對回饋意見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充分吸收進一步明確註冊要求和程式、優化減持制度、完善資訊披露等合理意見,並相應修改完善了註冊管理辦法及持續監管辦法等制度規則。

修改完善後的註冊管理辦法共8章81條,持續監管辦法共9章36條。為做好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具體實施工作,證監會制定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1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與註冊管理辦法一併發佈。

上交所根據徵求意見情況對6項配套業務規則做了修改完善,主要涉及上市條件、審核標準、詢價方式、股份減持制度、持續督導等方面。中國結算對證券登記規則做了適應性修訂,並對科創板股票股份登記制定了相應細則。

下一步,證監會將會同有關方面扎實推進審核註冊、市場組織、技術準備等方面工作,落實好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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