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27日,今年以來滬深兩市共有逾410家公司新上市,有進有出才是一個健康的資本市場應有的生命力所在,2017年退市第一股新都酒店和欺詐發行退市第一股欣泰電氣在年內先後摘牌,無疑為我國資本市場退市史增添了兩宗頗具典型性、警示性的案例。在監管機構強大的執行力之下,市場存優汰劣、新陳代謝的機能也進一步得到啟動。
退市常態化和退市工作的穩步推進有效地維護了退市制度的嚴肅性,不過,“陳腐淤泥”的蕩滌過程並非一蹴而就、輕而易舉。
退市主體責任有效強化
在退市整理期經歷17個一字板跌停及小幅爬升之後,2017年7月7日,新都酒店正式告別A股市場,成為首個因“公司連續兩年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第三年因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負”而導致退市的公司。
若論及市場在新都退市一事中可以學到什麼,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任何試圖通過騰挪資料、粉飾報表等打擦邊球手段規避退市的行為,都是行不通的。
在A股送別新都酒店的一個月後,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欣泰電氣,以1.48元的價格定格,隨後摘牌。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不斷走向成熟,交易所作為一線監管機構,在落實退市主體責任上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這一點在前述兩個退市案例中都可見一斑。
無論是對新都酒店提請股票恢復上市申請的受理、審核及作出決定,抑或是在欣泰電氣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後執行的退市程式,監管機構退市工作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合理有序。
以新都酒店退市工作為例,在審核階段,深交所一線監管人員保持著合理懷疑的謹慎態度,認真審查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材料,準確發現重點問題,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並依據上市委員會審核意見,作出了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在欣泰電氣的退市工作中,深交所經過反復論證,嚴格按照相關退市程式及法規,根據上市委員會會議決定,對公司作出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決定,並設置覆核的申訴機制,充分保障了退市程式完備。
“監管工作是非常嚴肅、認真的,並非單個監管員就能草率判斷或決策。一線監管人員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有一整套的專業支持體系來解決問題、作出專業判斷,並需要系統內外的力量通力合作,比如,證監系統派出機構的現場檢查、會計權威機構的專業意見等等。”深交所相關負責人告訴上證報記者,下一步,深交所將堅決落實退市主體責任,嚴格審核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申請,從嚴監管規避退市行為,對於達到退市條件的公司,做到“出現一家,退市一家”,做到退市常態化。
多舉措妥善處理“疑難雜症”
“‘嚴格執行退市制度,淨化市場風氣、消除害群之馬’這一觀念是深入人心的,市場各方對於退市的認識也比較統一。但當退市退到自家公司門口或者自己持股的時候,觀念就產生了現實差異。”有資深市場人士向記者指出了退市的難處之一。
不過,不同利益主體的理念差異阻擋不了監管層重在執行的雷霆之勢。面對各種疑難問題,一線監管機構勇於擔責、迎難而上,一一妥善處理。
比如,欣泰電氣因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判定欺詐發行而退市,並無先例可循。在此基礎上,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同時保護好投資者利益,需要一線監管機構不斷地摸索和提前預判。在欣泰電氣暫停上市前的交易階段和退市整理期,從保護投資者利益出發,深交所根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對欣泰電氣大股東遼寧欣泰及時任董監高等責任主體採取限售措施,並依據IPO相關承諾對大股東二級市場增持部分也採取限售措施。
據瞭解,新都酒店和欣泰電氣退市整理期期間,換手率分別為118.4%和98.61%,原中小投資者基本實現退出,市場風險總體得到釋放,中小投資者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同時,深交所還積極探索欺詐發行先行賠付機制。保薦機構先行賠付,是指先由具有過錯責任的保薦機構對投資者損失進行賠償,然後該保薦機構再對其他責任主體追償的做法。針對欣泰電氣欺詐發行情況,保薦機構興業證券成立專項基金以賠償投資者損失。
在欣泰電氣的個案中,深交所與相關單位密切配合,對賠償方案反復推敲、嚴密測算,在實施階段精心準備、周密部署,確保整個賠償過程順利開展。目前,第一階段賠付工作順利完成,有效申報人數占適格投資者94.49%,有效申報金額占應賠付金額的99.18%,投資者損失得到有效經濟賠償,市場反映良好。
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新都酒店還是欣泰電氣,投資者保護均貫穿退市工作始終。
比如,交易所多管道、多方式充分揭示上市公司退市風險,就投資者關心的退市程式、交易機會、先行賠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問題發佈專題解答,及時向投資者說明情況。
再者,對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進行密切監控,針對成交突然放量等特殊情況,監管部門及時瞭解買入帳戶資訊和動機,分析交易構成,採取針對性措施,並督促各會員單位向投資者做好公司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風險提示,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此外,深交所還針對性地開展中小投資者教育,製作退市流程圖,持續發佈退市投教文章,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不斷強化理性投資理念。
繼續優化退市制度
治汙糾偏,制度為先。證監系統分別於2012年和2014年啟動的退市制度改革,對退市制度進行了完善。從實際運行情況看,現行退市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比如市場預期不斷強化、退市指標不斷完善、退市制度體系逐步完備,有效解決了市場詬病的“停而不退”問題等。
不過,面對日新月異的市場環境,從去年以來的退市工作中,監管人員也探索出了不少監管優化思路。
比如,要進一步加強會計審計監管。“如果會計審核機構在審計的時候就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角色,很多問題可以一開始就解決了。”有接近監管的人士向記者表示。
為切實做好會計審計監管,2017年深交所對歷年來會計審計監管案例進行了全面梳理,按內容進行分類,並詳細列示監管措施情況,通過梳理,實現監管經驗的總結和傳承。
在相關制度的優化方面,深交所相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要進一步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他指出,現行規則中關於退市整理期的安排從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作用,很好地保護了投資者,不過,退市整理期長達30個交易日,後期階段的反復換手可能會引發一些炒作風險。“退市整理期交易時間、先行賠付機制等方面的優化問題,都值得深入探討。”該人士指出。
另有市場人士告訴記者,從本質上來講,退市制度不是一個區分上市公司好與壞的制度,其本身並不具有懲罰性,從遵守遊戲規則的角度看,若一家企業不再符合高層次市場掛牌標準的話,便要轉向低層次市場,同時再設置“相應的投資者在適當的時間內能夠退出”等配套安排,這是合理有序的市場制度安排。
同時,作為市場基礎性制度,退市制度需要市場其他方面的配合制度共同作用,才能夠達到市場出清的目的。比如,更加重視投資者保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司法救濟等等。
退市常態化和退市工作的穩步推進有效地維護了退市制度的嚴肅性,不過,“陳腐淤泥”的蕩滌過程並非一蹴而就、輕而易舉。
退市主體責任有效強化
在退市整理期經歷17個一字板跌停及小幅爬升之後,2017年7月7日,新都酒店正式告別A股市場,成為首個因“公司連續兩年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第三年因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負”而導致退市的公司。
若論及市場在新都退市一事中可以學到什麼,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任何試圖通過騰挪資料、粉飾報表等打擦邊球手段規避退市的行為,都是行不通的。
在A股送別新都酒店的一個月後,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欣泰電氣,以1.48元的價格定格,隨後摘牌。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不斷走向成熟,交易所作為一線監管機構,在落實退市主體責任上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這一點在前述兩個退市案例中都可見一斑。
無論是對新都酒店提請股票恢復上市申請的受理、審核及作出決定,抑或是在欣泰電氣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後執行的退市程式,監管機構退市工作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合理有序。
以新都酒店退市工作為例,在審核階段,深交所一線監管人員保持著合理懷疑的謹慎態度,認真審查公司恢復上市申請材料,準確發現重點問題,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並依據上市委員會審核意見,作出了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在欣泰電氣的退市工作中,深交所經過反復論證,嚴格按照相關退市程式及法規,根據上市委員會會議決定,對公司作出暫停上市及終止上市決定,並設置覆核的申訴機制,充分保障了退市程式完備。
“監管工作是非常嚴肅、認真的,並非單個監管員就能草率判斷或決策。一線監管人員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有一整套的專業支持體系來解決問題、作出專業判斷,並需要系統內外的力量通力合作,比如,證監系統派出機構的現場檢查、會計權威機構的專業意見等等。”深交所相關負責人告訴上證報記者,下一步,深交所將堅決落實退市主體責任,嚴格審核恢復上市、重新上市申請,從嚴監管規避退市行為,對於達到退市條件的公司,做到“出現一家,退市一家”,做到退市常態化。
多舉措妥善處理“疑難雜症”
“‘嚴格執行退市制度,淨化市場風氣、消除害群之馬’這一觀念是深入人心的,市場各方對於退市的認識也比較統一。但當退市退到自家公司門口或者自己持股的時候,觀念就產生了現實差異。”有資深市場人士向記者指出了退市的難處之一。
不過,不同利益主體的理念差異阻擋不了監管層重在執行的雷霆之勢。面對各種疑難問題,一線監管機構勇於擔責、迎難而上,一一妥善處理。
比如,欣泰電氣因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判定欺詐發行而退市,並無先例可循。在此基礎上,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同時保護好投資者利益,需要一線監管機構不斷地摸索和提前預判。在欣泰電氣暫停上市前的交易階段和退市整理期,從保護投資者利益出發,深交所根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對欣泰電氣大股東遼寧欣泰及時任董監高等責任主體採取限售措施,並依據IPO相關承諾對大股東二級市場增持部分也採取限售措施。
據瞭解,新都酒店和欣泰電氣退市整理期期間,換手率分別為118.4%和98.61%,原中小投資者基本實現退出,市場風險總體得到釋放,中小投資者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同時,深交所還積極探索欺詐發行先行賠付機制。保薦機構先行賠付,是指先由具有過錯責任的保薦機構對投資者損失進行賠償,然後該保薦機構再對其他責任主體追償的做法。針對欣泰電氣欺詐發行情況,保薦機構興業證券成立專項基金以賠償投資者損失。
在欣泰電氣的個案中,深交所與相關單位密切配合,對賠償方案反復推敲、嚴密測算,在實施階段精心準備、周密部署,確保整個賠償過程順利開展。目前,第一階段賠付工作順利完成,有效申報人數占適格投資者94.49%,有效申報金額占應賠付金額的99.18%,投資者損失得到有效經濟賠償,市場反映良好。
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新都酒店還是欣泰電氣,投資者保護均貫穿退市工作始終。
比如,交易所多管道、多方式充分揭示上市公司退市風險,就投資者關心的退市程式、交易機會、先行賠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問題發佈專題解答,及時向投資者說明情況。
再者,對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進行密切監控,針對成交突然放量等特殊情況,監管部門及時瞭解買入帳戶資訊和動機,分析交易構成,採取針對性措施,並督促各會員單位向投資者做好公司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風險提示,做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
此外,深交所還針對性地開展中小投資者教育,製作退市流程圖,持續發佈退市投教文章,提高投資者風險防範意識,不斷強化理性投資理念。
繼續優化退市制度
治汙糾偏,制度為先。證監系統分別於2012年和2014年啟動的退市制度改革,對退市制度進行了完善。從實際運行情況看,現行退市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比如市場預期不斷強化、退市指標不斷完善、退市制度體系逐步完備,有效解決了市場詬病的“停而不退”問題等。
不過,面對日新月異的市場環境,從去年以來的退市工作中,監管人員也探索出了不少監管優化思路。
比如,要進一步加強會計審計監管。“如果會計審核機構在審計的時候就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角色,很多問題可以一開始就解決了。”有接近監管的人士向記者表示。
為切實做好會計審計監管,2017年深交所對歷年來會計審計監管案例進行了全面梳理,按內容進行分類,並詳細列示監管措施情況,通過梳理,實現監管經驗的總結和傳承。
在相關制度的優化方面,深交所相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要進一步完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他指出,現行規則中關於退市整理期的安排從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作用,很好地保護了投資者,不過,退市整理期長達30個交易日,後期階段的反復換手可能會引發一些炒作風險。“退市整理期交易時間、先行賠付機制等方面的優化問題,都值得深入探討。”該人士指出。
另有市場人士告訴記者,從本質上來講,退市制度不是一個區分上市公司好與壞的制度,其本身並不具有懲罰性,從遵守遊戲規則的角度看,若一家企業不再符合高層次市場掛牌標準的話,便要轉向低層次市場,同時再設置“相應的投資者在適當的時間內能夠退出”等配套安排,這是合理有序的市場制度安排。
同時,作為市場基礎性制度,退市制度需要市場其他方面的配合制度共同作用,才能夠達到市場出清的目的。比如,更加重視投資者保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司法救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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