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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4家企業IPO申請被否 年內已達52家

中国证券网
2017-09-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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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監會安排,昨日原本有8家擬在創業板上市企業的IPO申請接受發審委的審核,不過,由於山東泰和水處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落實,證監會決定取消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檔的審核。

這是今年以來,第8家IPO申請被取消審核的企業。而另外7家上會的企業中,有4家被否,分別是珠海市賽緯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智業軟體股份有限公司、世紀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廣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此,今年以來,已經有52家企業的IPO申請被否,其中,有32家為擬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占比為61.5%。

對此,大同證券首席投資顧問鄭虹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擬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被否數量較多,這主要是由三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創業板IPO門檻低於主機板與中小板,大多數想上市的企業把目光集中到了創業板身上;二是在創業板上市的企業需要具有創新型科技含量的主營專案,不排除部分企業為了能夠上創業板存在包裝的可能,因此,在審核過程中自然會被否決;三是由於創業板門檻相對較低,部分企業急於上市而忽略了上市後企業的成長性,而在審核過程中,對企業上市後的成長性是審核的重點之一,因此,對於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擬上創業板的企業來說,被否的概率就大了。

從上述52家企業的情況來看,盈利能力是否可持續、資訊披露是否充分、財務資料是否真實合理、公司是否規範運作、是否存在關聯交易、是否存在商業賄賂等是IPO申請被否的主要原因。

以8月份被否的4家企業為例,對於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審委要求其說明是否制定了相應的內部控制流程,如何核查現金回款的真實性,以及現金回款的內控制度的有效性;江西耐普礦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說明在目前的客戶結構和行業特性的情況下公司有無採取措施以保證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珠海元盛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說明與關聯方之間借款的公允性和必要性;西藏新博美商業管理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說明是否存在關聯方、潛在關聯方或者協力廠商為發行人承擔成本或代墊費用的情形,發行人是否存在通過人為壓低發行人高管和員工薪酬以降低期間費用、增加利潤的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以來,商業賄賂問題已經成為發審委關注的重點之一。《證券日報》記者經過對今年上會的289家企業進行梳理,注意到至少有25家企業被問及商業賄賂問題,占比達到8.65%。在上述25家企業中,醫藥醫療企業數量過半,達到13家。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對於擬IPO企業而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做到潔身自好,不要認為這是行業“潛規則”,就覺得不是事兒。而要避免這一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完善內控制度,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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