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 股票

內幕知情人吹“枕邊風”違法跟風炒股必被查

中国证券网
2017-05-08 08:37

已收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首批發佈的案例,直指內幕交易中的“枕邊風”這一問題,希望廣大投資者擦亮眼睛,切勿輕聽輕信;同時警示內幕資訊知情人,嚴守保密紅線,管好身邊人,莫為蠅頭小利葬送職業前程和家庭幸福。

投資者炒股怎樣才能賺安穩錢,靠研究還是打探小道消息?近日,證監會啟動以“投資者保護·明規則、識風險”為主題的專項活動,並公佈具體案例。

從證監會發佈的首批案例來看,本次活動十分接地氣,通過案例為載體進行解讀,生動形象地闡明規則紅線、風險底線,幫助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增強守法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首批發佈的案例,直指內幕交易中的“枕邊風”這一問題,希望廣大投資者擦亮眼睛,切勿輕聽輕信;同時警示內幕資訊知情人,嚴守保密紅線,管好身邊人,莫為蠅頭小利葬送職業前程和家庭幸福。

“夫妻店”成內幕交易多發區

有案例顯示,上市公司H因籌畫非公開發行股票停牌,其控股股東Z公司董事臧某的妻子陳某在停牌前買入6萬股“H”,賣出後獲利7.3萬元。

上市公司Y因籌畫非公開發行股票停牌,主辦券商Z證券工作人員余某的妻子葉某在停牌前買入1.3萬股“Y”,賣出後獲利共計9.7萬元。

上述兩案例中,H公司控股股東Z公司的董事臧某、Z證券工作人員餘某都是《證券法》規定的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他們的妻子在敏感期內“碰巧”買了與這些資訊有關的股票。

按照《證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包括內幕資訊知情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內幕資訊知情人員關係密切的人員,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買賣了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股票,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無正當理由或者正當資訊來源的,構成內幕交易。

僅靠消息炒股不靠譜

除上述案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查閱已經公開的最新一批刑事判決書,找到了法院給出的答案。

根據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於2016年作出的一份《滿某某、孫某甲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一審刑事判決書》中寫明:判斷行為人是利用內幕資訊還是依據其他進行交易,關鍵看促使行為人作出交易決定的因素中有無內幕資訊的影響。

更進一步說,法院經審理認為,只要行為人獲取的內幕資訊對促使其交易決定具有一定影響,即幫助其在一定程度上確信從事相關交易必定獲得豐厚回報,就應當認定行為人是利用內幕資訊從事內幕交易。

具體到孫某甲一案,孫某甲系該案另一被告內幕消息知情人滿某某的妻弟,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滿某某將該內幕資訊洩露給了孫某甲。

但孫某甲曾辯稱其依據公開信息和自己的判斷交易股票。而法院認為,孫某甲關注該股票,是基於內幕資訊,買入並不斷加大倉位元是基於內幕資訊。其辯解不足以解釋孫某甲交易行為的異常,且即使公開信息和行為人自己的判斷在交易時起到一定作用,亦不影響對孫某甲利用內幕資訊從事內幕交易的認定。

由此看來,很多投資者以為就是打探或者聽個消息,不太當回事,但內幕交易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法律規定了嚴厲的制裁措施:賺了錢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賺到錢甚至虧了也要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廣大投資者而言,上述案例也具有深刻的警示意義。不要試圖去打探小道消息、聽信內幕資訊,其中包含了巨大的法律風險和投資風險。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