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 股票

首宗跨境操縱案遭頂格處罰 情節堪比《竊聽風雲》

中国证券网
2017-03-13 09:31

已收藏

首宗利用滬港通交易機制進行跨境市場操縱的案件——唐漢博跨境操縱“小商品城”案——日前審理完畢,證監會依法、從重對其作出頂格行政處罰。這是滬港通開通兩年多來查處的首例跨境操縱市場案件。

與此同時,該案還牽出唐漢博及其“親友團”涉嫌操縱同花順、傑賽科技、廣發證券、新希望、博雲新材等5檔股票的另一宗操縱案。證監會對兩案作出合併處罰,罰沒款合計超過12億元。

唐漢博堪稱證券市場上的資深操縱玩家。早在2010年,唐漢博等人就已進入證監會稽查部門的執法視線。此次的12億元罰沒款已經是唐漢博操縱團隊7年來第4次領到證監會開出的罰單。

近年來證監會針對各類證券違法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唐漢博此次繞道滬港通實施市場操縱,是寄希望於通過跨境操縱隱匿違法行為、尋求監管套利,然而這個如意算盤再次落空。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就加強監管執法合作、嚴厲打擊各類跨境違法早已形成高度共識,並已建立了涵蓋線索和案件調查資訊通報、協助調查和聯合調查、文書送達、協助執行、投資者權益損害賠償、執法資訊發佈、人員培訓交流等執法各環節的全方位合作機制,其目的就在於打擊各類跨境違法行為,防止跨市場監管套利。

“資深老手”七年漫漫操縱路

唐漢博等人操縱市場案,是中國證監會成功查處的首起不法投資者繞道香港開立證券帳戶,借道滬股通交易機制反向操縱A股的新型案件。而其涉案人唐漢博,其實是多年來屢次實施市場操縱、擁有一個組織嚴密的操縱團隊的“資深老手”。

證監會稽查執法人員介紹,唐漢博現居香港,曾出資設立北京雨花石影視投資有限公司,有多年市場機構從業經歷,先後擔任過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基金經理助理、深圳寶盈基金管理公司行業研究員、深圳國誠投資諮詢公司研發總監等職務,在市場有一定知名度。

早在2010年,唐漢博等人就進入了中國證監會稽查部門的執法視線。2010年以來,唐漢博及其家庭成員唐園子(其胞弟、具有多年證券公司從業經歷)、袁海林(其表叔)等人曾先後數次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調查。

以唐漢博為首、以其親友唐園子、袁海林等人為核心成員的違法團夥分工明確,控制使用近百個以他人名義開立的證券帳戶進行股票操作並頻繁換倉。證監會調查及處罰資訊顯示,唐漢博操縱團隊堪稱劣跡斑斑:

2010年4月至5月,唐園子利用9個帳戶超比例持有“海鷗衛浴”股票未進行報告和公告,首次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2012年2月至3月,唐漢博又先後控制9個帳戶,使用4、5台電腦操縱“華資實業”股票。調查中,袁海林等5人阻止稽查人員現場取證,從調查人員手中強行搶奪重要證據,指使相關人員撒謊,企圖逃避、阻礙調查。當年10月,證監會依法對唐漢博涉案資產進行凍結,並最終對唐漢博操縱“華資實業”股票處以“沒一罰五”的頂格罰款,罰沒款金額近4000萬元。

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唐漢博在家中等地,控制使用“袁海林”等12個帳戶操縱“銀基發展”股票。2015年9月,證監會再次對唐漢博作出處罰。2016年1月,證監會對胡捷於2012年4月至12月間操縱“銀基發展”股票作出罰沒共計7000余萬元的行政處罰。有資料顯示,胡捷與唐漢博二人為校友關係。

2014年10月起,深圳博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註冊成立,該公司部分股東為唐漢博團夥核心成員,公司職員出面為唐漢博尋找帳戶、募集資金。2015年4月,該公司登記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唐漢博團夥借助該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外衣,擴大募資範圍,民間資金被席裹進入股市從事操縱行為。

2015年6月至7月,時值股市異常波動期間,袁海林等使用十餘個帳戶操縱“蘇甯雲商”、“藍光發展”股票,儘管巨虧2.7億元,仍被依法處以頂格處罰300萬元。

成疊的罰單並沒有斷了唐漢博等人違法操縱股票的念頭。境內操縱困難,唐漢博便繞道香港市場,瞄準了滬港通交易機制,實施跨境操縱。

歷史回溯指向累犯 跨境操縱終落馬

證監會稽查執法人員介紹,2016年年初,交易所監控發現滬股通標的股票“小商品城”成交明顯放大,股價漲勢也明顯高於上證綜指漲勢。

大資料分析顯示,來自香港的證券帳戶與開立在內地的某些證券帳戶相互配合,頻繁自買自賣、高買低賣,連續拉抬後反向賣出,有操縱市場的重大嫌疑,滬港通開通以來首例跨境操縱線索因此浮出水面。

證監會稽查執法人員介紹,唐漢博等人多次、反復在境內或跨境實施操縱市場行為,情節惡劣,行為囂張,一直是中國證監會近年重點持續監控、多次嚴肅查處的違法對象之一。

經過對歷史資料進行關聯匹配映射分析,監管部門發現,該操縱市場行為與唐漢博等人密切相關。上述執法人員介紹,唐漢博團夥的操縱行為具有四類明顯的共同特徵:

一是大量交替使用以團夥成員、公司員工名義開立的帳戶;二是操作下單地點遍佈各大城市;三是使用多台電腦,企圖逃避監控;四是慣用連續交易、盤中拉抬、對倒、虛假申報、大額封漲停等多種手法操縱股票。

根據調查發現的蛛絲馬跡,中國證監會重拳出擊,快速查明了唐漢博夥同多名家族成員同時在香港和內地以本人和他人名義開立證券帳戶、內外配合,實施跨境操縱的違法事實。

經證監會查實,唐漢博跨境操縱案中,唐漢博及其操盤手王濤利用3個香港帳戶和1個內地帳戶,於2016年2月至6月間,利用資金優勢,通過虛假申報、盤中拉抬、對倒等手法,對滬股通標的股票“小商品城”實施了操縱行為,交易金額近30億元人民幣,非法獲利4188萬餘元。

同時牽出的唐漢博、唐園子等操縱市場案中,唐漢博、唐園子、袁海林、袁超、唐淵琦等五人,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涉嫌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操縱5只A股,涉案操縱行為非法獲利共計約為2.5億元。

此次證監會再度依法、從重對涉案當事人作出了頂格行政處罰,兩案罰沒款合計超過12億元。

兩地密切執法協作 阻斷監管套利

“本案揭示出在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違法違規愈發呈現出跨境、隱蔽、複雜的趨勢。而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的緊密執法協作也表明,滬港通項下兩地執法協作機制是運行有效的,無論在境內還是跨境、跨市場,實施任何違法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嚴懲。”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唐漢博操縱團夥之所以選擇跨境操縱,也多少透露出寄望通過跨境操縱隱匿自身違法行為、尋求監管套利的用意。

上述兩案的涉案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之後,唐漢博、唐園子、袁海林等人均提出要求聽證。聽證會上,他們對證監會執法過程中的細節提出重重質疑,提出應減輕處罰。而其一大申辯理由,就是本案證據來自香港證監會,證據本身取證的合法性、有效性存在疑問;同時,本案違法行為發生地在香港,中國證監會沒有管轄權。

唐漢博等人的質疑並未奏效。

早在2014年10月,中國證監會就與香港證監會簽署了《滬港通專案下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加強監管執法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該《備忘錄》建立了涵蓋線索和案件調查資訊通報、協助調查和聯合調查、文書送達、協助執行、投資者權益損害賠償、執法資訊發佈、人員培訓交流等執法各環節的全方位合作機制,確立了雙方“在各自法律許可權範圍內盡可能為對方提供最充分的執法協助”原則。

這些安排的用意,就在於加強兩地執法合作,有效打擊各類跨境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滬港通正常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跨境證券違法並不是中國市場獨有的問題。資深專家介紹,在全球範圍內,隨著各地資本市場間的國際化交易日趨頻繁,各國(地區)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間的聯繫日益緊密,跨境證券期貨活動日益頻繁,資金流轉、股權控制、資訊傳遞、帳戶控制、交易指令下達等都可能跨越邊境。而傳統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虛假陳述等違法犯罪也隨之變得更加複雜隱蔽。

前述負責人表示,由於內地、香港兩地資本市場的密切聯繫及市場互聯互通、基金產品互認等安排,內地資本市場與香港市場之間的風險傳導、跨市場套利、違法犯罪蔓延將不可避免,跨境市場操縱、內幕交易、虛假陳述等各類證券期貨欺詐行為也將長期存在。同時,由於香港資本市場國際化、機構化的典型特徵,國際市場上常見的各類新型操縱、機構內幕交易、跨境虛假陳述等,均將成為兩地監管部門面臨的重要執法挑戰。

據悉,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就加強監管執法合作、嚴厲打擊各類跨境違法早已形成高度共識。雙方一致認為,加強稽查執法協作,是兩地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平穩推進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兩地證監會還將不斷完善跨境執法合作的相關安排,規範重大緊急案件執法協作安排,開展更為有效的調查合作,加強執法人員交流與培訓,不斷提高跨境執法合作水準,確保兩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均得到全面遵守和執行。

而唐漢博跨境操縱案的查辦,也給兩地證監會提供了新的契機,雙方將建立更加完善的跨境執法協作安排,共同保障兩地資本市場互聯互通順利進行。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