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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佈七項行業資訊披露指引

上海
2015-09-11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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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導上市公司披露行業經營性資訊,提高資訊披露有效性,根據法律法規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上交所11日發佈七項行業資訊披露指引。 此次發佈的包括修改後的《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二號--房地產》、《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三號--煤炭》,以及新制定的《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一號--一般規定》《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四號--電力》《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五號--零售》《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六號--汽車製造》《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指引第七號--醫藥製造》。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七項行業披露指引中,第一號指引為一般規定,側重於上市公司行業資訊披露中的原則性、共同性要求;第二至七號共有六個具體行業的披露指引,分別涉及了房地產、煤炭、電力、零售、汽車製造、醫藥製造等行業的經營性資訊披露要求。其中,房地產、煤炭的行業指引於2013年底發佈,本次進行了大幅度的修訂完善。 據介紹,第一號指引重點要求上市公司結合自身所處行業的經營特點,在商業模式、估值基礎、盈利和競爭優勢等方面有針對性地披露行業資訊與公司經營性資訊,充分、準確地揭示投資價值和風險。

從具體內容看,"一般規定"突出強化了行業經營性資訊披露監管的三個重要原則,即強制性與自願性相結合原則,相關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原則,"不披露即解釋"原則。 第二至第七號指引所涉及的六個行業,均是滬市公司中數量集中、比重較大、特徵明顯的重點行業。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從宏觀影響到市場變化,從商業模式到具體經營,對上市公司披露行業經營性資訊作了具體要求,為投資者提供了多角度的"立體透視鏡"。

至此,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要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已基本到位。上交所相關負責人透露,將在持續評估和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行業資訊披露指引定期予以修訂完善。同時,將根據上市公司數量變化和實際監管需要,繼續研究制定一些細分的、且上市公司數量達到一定規模的二、三級行業資訊披露指引,逐步完善分行業資訊披露規範體系。 這位元負責人表示,在日常資訊披露監管方面,上交所將進一步督促上市公司在股價異常波動、市場傳聞澄清、重大交易、臨時公告等資訊披露中,更多地從行業角度提高資訊披露的含金量,在並購重組相關預案的資訊披露監管中,進一步增加行業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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