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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批准大商所開展液化石油氣期貨及期權交易

中国证券网
2020-03-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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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3月19日發佈通知,批准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開展液化石油氣(LPG)期貨及期權交易。LPG期貨合約正式掛盤交易時間為2020年3月30日,LPG期權合約正式掛牌交易時間為相應期貨合約有成交的下一個交易日。市場人士表示,此時上市LPG期貨及期權可謂恰逢其時,為LPG企業有序推動復工複產、對沖風險提供了新工具,在疫情防控期間為全產業鏈保駕護航。

  LPG主要來源於油氣田伴生氣和原油煉製副產品,是廣泛應用于清潔環保領域的重要燃料和化工原料。我國LPG市場發展迅速,按2019年均價4000元/噸估算,市場規模在1800億元左右。隨著工業、民用需求日益增長,我國LPG消費量持續攀升,近10年消費量年均增速8%,2019年表觀消費量4706萬噸,約占全球總消費量的14%。從產量看,2019年我國LPG產量僅次於美國和沙烏地阿拉伯,位居世界第三,達2779萬噸。2019年我國LPG進口2068萬噸,主要來自中東地區,進口依存度為44%,已成為全球最大的LPG消費國和進口國。

  LPG價格影響因素眾多,上游原油價格、國際貿易、船期、庫容等因素都會對國內價格產生影響,導致價格波動。國內價格方面,2015年以來LPG價格波動幅度分別為56.8%、65.9%、86.8%、56.3%、66.7%。進口價格方面,受阿格斯遠東價格指數(FEI)、沙特合同價格(CP)的影響,缺少與貿易規模相匹配的國際價格影響力。眾多企業對上市衍生品、提供反映市場真實供需的價格信號和避險工具的訴求由來已久。

  因此,大商所推出LPG期貨及期權,對服務相關生產、貿易和消費企業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上市LPG期貨能夠有效發揮價格“指南針”作用,成為LPG現貨定價的“羅盤”,幫助企業廓清價格迷霧,為企業提供公開、透明和連續的價格參考,提高我國在國際定價中影響力。同時,LPG期貨有望成為管理實體經濟風險的“避風港”,為企業提供有效的避險工具。眾多產業鏈企業可以通過LPG期貨進行套期保值,有效對沖價格波動風險,便於企業集中精力進行日常生產經營,增強抵抗風險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另一方面,此次同步上市的LPG期權也將為市場提供更豐富多元的避險工具和策略。LPG期貨和期權的同步獲批和上市,提高了新品種上市效率,有助於構建完整的風險管理工具體系,充分發揮衍生品市場功能,支持我國能源行業防範風險、進行轉型升級。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2009年起,大商所持續研究和推動LPG品種立項和上市工作,在廣泛徵求意見及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已經完成LPG期貨及期權合約和規則的設計方案,並已于近日向市場公開徵求了意見。同時,期貨交割倉庫、期貨和期權做市商徵集也在有序推進中,相關業務、技術系統已準備就緒。下一步,大商所將積極推進合約規則完善、投資者培育、技術平臺測試等前期工作。LPG期貨及期權上市後,大商所將持續加強一線監管,確保市場穩定運行,為產業和投資者提供更加公開、公平的交易環境和有效的價格發現及避險平臺,助力實體經濟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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