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鄭商所24日消息,鄭商所發佈關於2017年清明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經研究決定,對2017年清明節期間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調整:
一、自2017年3月30日結算時起,除菜籽、動力煤外,其他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8%,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6%。
二、2017年4月5日恢復交易後,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準。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於上述標準的期貨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一、自2017年3月30日結算時起,除菜籽、動力煤外,其他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8%,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6%。
二、2017年4月5日恢復交易後,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各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準。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於上述標準的期貨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