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期所24日消息,上期所發佈關於做好2017年清明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對清明節前後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若2017年3月31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10%,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8%。
其他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仍按現行規則執行。
二、2017年4月5日恢復交易後,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如下:
銅、鋁、錫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6%;
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7%,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5%。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準。關於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一、若2017年3月31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10%,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8%。
其他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仍按現行規則執行。
二、2017年4月5日恢復交易後,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如下:
銅、鋁、錫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9%調整為8%,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6%;
白銀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8%調整為7%,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5%。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準。關於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的其他各項規定按照《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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