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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期權上市參數和做市商名單公佈 白糖期權上市準備工作已經就緒

中国证券网
2017-03-18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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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粕期權、白糖期權即將掛牌交易。17日,大商所公佈了《期貨公司豆粕期權業務指南》和《豆粕期權做市商業務指南》等系列通知,豆粕期權上市有關參數的具體設置情況和做市商名單隨之浮出水面。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商所將以“安全推出、平穩運行、嚴控風險”為基本原則,在上市初期對部分業務參數從嚴管理,讓市場參與者對期權交易有個熟悉的過程,確保豆粕期權平穩上市。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則表示,目前白糖期權上市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鄭商所將按照證監會統一部署完成掛牌上市工作,確保白糖期權“穩起步”,逐步發揮市場功能作用,促進期貨市場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10公司入選豆粕期權做市商

為保證期權市場流動性,更好地發揮服務實體經濟功能,商品期權交易將採用做市商制度。

大商所發佈的公告顯示,此次成為豆粕期權做市商的10家公司分別為浙江南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華泰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糧祈德豐投資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資源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實業有限公司、銀河德睿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魯證經貿有限公司、中證資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大商所將按照《大連商品交易所期權做市商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管理。

記者瞭解到,入選的10家公司目前正在開展相關準備工作。自期權上市當日起,做市商將對豆粕期權合約提供雙邊報價,通過持續報價和回應報價為市場提供流動性。

此外,大商所還向市場公佈了豆粕期權上市有關參數的具體設置情況,包括上市交易時間、交易合約月份、掛盤基準價、交易指令、持倉限額管理及相關費用等內容。

在上市交易合約月份方面,考慮豆粕期權作為國內第一個上市的商品期權品種,市場對期權特有的行權履約等業務規則需要有一定的熟悉過程,投資者也需要有足夠的時間考慮對行權後的期貨持倉進行平倉或交割等問題。因此,豆粕期權的首個掛盤合約月份為2017年7月,即首批掛盤的期權合約月份為2017年7月、8月、9月、11月、12月,以及2018年1月、3月。

在掛盤基準價方面,大商所根據BAW美式期貨期權定價模型計算新上市期權合約的掛盤基準價。在交易指令方面,豆粕期權合約上市初期僅提供限價指令和限價止損(盈)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100手,暫不提供期權市價單指令。在相關費用方面,大商所初期規定豆粕期權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為1元/手;豆粕期權行權(履約)手續費標準為1元/手。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公佈。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商所從嚴制定豆粕期權上市初期的有關參數,意在保證豆粕期權先期的穩定運行,實現平穩起步。在期權上市之後,交易所將根據市場實際運行情況,進一步研究最大下單手數、手續費標準、適當性知識測試分數線標準以及限倉標準等參數的調整方案,擇機進行調整並向市場公佈。

白糖期權方面,根據鄭商所在2月中旬披露的消息,共有27家機構進入白糖期權做市商候選名單。最新的消息是,目前鄭商所已完成了做市商選拔及相關工作。

業界看好期市擴容

商品期權的上市一直被業內視作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舉措。在業內看來,商品期權的上市無疑可以進一步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豐富涉農企業風險管理工具。

南華期貨總經理羅旭峰對上證報記者表示,海外市場期權是與期貨等量的交易標的,商品期權上市後會大大推動中國期貨市場規模的擴容。此外,期權也是連接現貨企業和金融機構的橋樑,現貨企業可以通過買入期權支付確定的成本來獲得規避未來風險的可能性,使得市場風險變得可測、可控、可承受。

永安期貨期權總部總經理張嘉成也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商品期權上市後,初期由於交易規模不大,其對期貨市場影響可能不會那麼明顯,但在運行1至2年後,轉變將慢慢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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