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26日發佈通知,對164名存在異常交易行為的客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據瞭解,為抑制市場過度投機,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促進股指期貨市場規範運行,中金所於8月25日發佈《關於股指期貨異常交易監管標準及處理常式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股指期貨市場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
8月26日,部分客戶的交易行為違反了中金所上述通知的相關規定。中金所隨即宣佈,對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共計164名(去除重複)客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中金所方面表示,將繼續堅持嚴格監管理念,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責,及時發現市場異動並採取堅決措施,對各類違規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維護“三公”原則和市場的規範運行。(新華社)
據瞭解,為抑制市場過度投機,防範和控制市場風險,促進股指期貨市場規範運行,中金所於8月25日發佈《關於股指期貨異常交易監管標準及處理常式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股指期貨市場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
8月26日,部分客戶的交易行為違反了中金所上述通知的相關規定。中金所隨即宣佈,對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共計164名(去除重複)客戶採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中金所方面表示,將繼續堅持嚴格監管理念,認真履行自律監管職責,及時發現市場異動並採取堅決措施,對各類違規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維護“三公”原則和市場的規範運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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